绍兴房屋“以旧换新”细则公布,先到先得

发布时间:2025-05-29 15:39  浏览量:1

官宣!绍兴上虞开展房屋

“以旧换新”活动!

为顺应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开展上虞区房屋“以旧换新”活动,活动以“政策支持、自愿交易”为原则,计划推出300套房屋“以旧换新”名额(以换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套数为准)。

活动参与主体有哪些

1、住宅二手房收购主体: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城建集团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海纳置业);

2、住宅二手房出售主体:需出售满足换购条件的住宅二手房并购买本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权属人(以下简称换房人);

3、新建商品住房出售主体:上虞区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

活动时间

报名期限: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10月31日。以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的时间顺序,名额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活动中的旧房和新房指哪些?

申请换购的住宅二手房(旧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建成时间在1980年1月1日(含)至1999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国有土地上的合法住宅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2、换购住宅二手房范围:江东路以东,市民大道以南,迎宾大道、凤山路以西,人民大道以北区域内,具体以示意图为准(详见附图);

3、不存在查封等限制状况;

4、存在抵押、担保、设立居住权等情形的,换房人应在签订《住宅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

5、存在租赁关系的,换房人应在签订《住宅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换房人或原承租户可按市场评估租赁价向海纳置业租赁换购的住宅二手房。

其他要求:

1、住宅二手房所在区域未列入我区拆迁计划;

2、换购券与“筑巢助企”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三孩家庭房票补贴、“人才房票”不得同时享受;

3、换房人可将换购新建商品住房资格转让给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4、换购的新房应为上虞区内已取得《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

换购形式是怎么样的?

采用“以旧换新房票”(以下简称房票)加“以旧换新购房券”(以下简称换购券)形式开展。

房票价值:住宅二手房成交价格(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房)。

换购券价值:房票价值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每套换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可使用多张房票和换购券;单套住宅二手房的房票和换购券仅限使用于换购同套新建商品住房,换购券不得单独使用。

住宅二手房成交价格与换购券的价格之和不超过换购新房价格(新房价格以最终网签合同为准,可包含有产权的车库、储藏室等附房价格)。

怎么申请报名?

1、换房人本人到鸿雁未来社区翰悦里销售展厅(导航位置为:鸿雁未来生活展示中心,曹娥街道鸿雁路与五星东路交叉口南80米)进行线下报名,活动咨询专线:0575-82586666,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换房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换购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报名后开展下列工作:集中联审、实地踏勘、价格评估、收购洽谈、选房签约、旧房过户、物业交割、票券开具使用等;

2、住宅二手房价格评估方式为:由海纳置业从城建集团公开招标产生的评估中介库内抽取三家评估机构,对符合收购标准的住宅二手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最终交易价格取三家评估平均值。

房票和换购券怎么使用?

1、换房人完成住宅二手房过户登记及物业交割等相关手续后,由海纳置业向换房人开具房票及换购券,换购券须在30日内使用(完成新建商品住宅网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换房人未履行新房《认购协议》的,由此引起房票等所有责任和损失由换房人自负;

2、换房人持房票及换购券抵付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款,不足部分由换房人补足,并办理网签备案、预告登记等手续;

3、开发企业与换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付款方式中注明“以旧换新”房屋属性及换购券金额。

换购住宅二手房坐落位置示意图

本活动方案由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小编的工资就靠你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