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万元标的案件达成和解,实现一案结,多案消——智慧法官的“和”力量
发布时间:2025-05-28 21:20 浏览量:3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面临一个执行难案:涉案双方有多重恩怨纠葛,执行标的650万元之外,双方还有大量经济往来,并衍生多个诉讼案件互为原被告。
面对如此“剪不断、理还乱”的执行难局面,案件承办人胡晖法官充分发挥司法智慧:
一方面“化身”技艺精湛的医生,从多发性“结节”病灶入手,逐一厘清涉及双方的案件,抓住主要矛盾 ;
一方面“化身”严谨细致的“精算师”,核准双方涉案的各笔资金标的,有效“对冲”,化繁杂为简明;
最出色的是,还作为“情感诊疗师”,从“和为贵”入手,以“解心结”为目标,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耐心释法说理、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不仅让本案得以执行和解,更实现了双方就其他多个在审及拟起诉的诉讼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正是胡晖法官团队努力以“和解之钥”化“多重积怨”,真正实现了“一案结、多案消”的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绘就出一道靓丽的执行“枫”景!赞!
【案情概要】
2022年9月20日,申请执行人湖南某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彭某签订《关于某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转让的协议》,申请执行人将其持有的某有限公司的70%股权以650万元转让给被执行人。
此后,某有限公司通过增资减资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包含申请执行人在内的原股东均退出某有限公司持股,由被执行人的关联公司加入对某有限公司的持股,申请执行人主张其已依协议将股权转让给被执行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股权转让款。
2023年10月11日,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股权转让款650万元及违约金。被执行人不服该判决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又申请撤回上诉。2024年3月1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案件执行】
一度陷入僵局
2024年5月17日,申请执行人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当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等,可扣划金额仅有十余万元,该院又对其名下房产及公司股权进行了冻结。
承办法官多次提出组织双方和解,双方均不同意,申请执行人表示本金违约金一分不能少且必须一次付清,强烈要求处置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被执行人则表示自己与申请执行人之间涉及多个纠纷,因申请执行人恶意先行诉讼和执行,坚决不同意履行法院判决。执行一度陷入疆局。
寻找突破口
经了解和梳理,执行法官发现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原系被执行人配偶的朋友,与被执行人成为合作伙伴后,在多年的经济交往中互相交叉持股多家公司,两人及各自关联公司之间股权关系错综复杂,且存在多个借款、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自发生纠纷以来,双方关系日益恶化,在雨花区法院和其他法院均有民事纠纷正在审理或执行中,且被执行人已就其他经营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申请执行人投诉等,并着手其他民事诉讼起诉。
执行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问题的关键还是双方当事人关系恶化,缺乏信任、情绪对抗严重。
有效逐步推进
于是,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本人背对背沟通交流,并结合自身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向双方逐一分析各个纠纷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可能走向、分析不同调解、和解方案的利弊,终于在2024年9月10日取得阶段性进展——双方第一次一起来院协商。
在拉锯战中,虽有过撤回了执行申请和申请恢复执行的反复,执行法官团队始终没有放弃,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将双方调解方案中存在的争议焦点逐一化解,最终促成双方成功签署一份涉及五方主体的一揽子和解协议,并达成本案执行和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本案在抵扣双方其他纠纷的经济往来款并配合办理其他股权变更手续后,由被执行人再分期支付申请执行人239.2万元。
目前,和解协议中首笔100万元及执行费已经支付到位,并开启分步履行,所有纠纷将一笔勾销。
【典型意义】
新时代的“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并不是强制执行到位,而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的办理,执行法官突破就案办案思维,没有依从申请执行人最初强烈要求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申请,而是想法设法将彻底“闹掰”的双方当事人重新拉回谈判桌,就双方的多重矛盾纠纷整体纳入和解范围,并最终签署一揽子和解协议,实现执行和解结案。这不仅从根本上对在执案件和在审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也对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一并予以化解,真正做到止“诉”于未发,实现了“一案解多纷”的司法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温度,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