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式快速了解阳明心学的“格物致知”是怎么定义和实现的?

发布时间:2025-05-31 16:22  浏览量:4

阳明心学的“格物致知”与朱熹理学的解释有所不同,王阳明(王守仁)通过自己的实践和体悟,提出了“心即理”“知行合一”等核心思想,对“格物致知”进行了全新的诠释。

朱熹认为“格物”是通过对外在事物的观察和研究,逐步积累知识,最终达到对“天理”的认知。

但王阳明年轻时曾尝试“格竹”(对着竹子苦思冥想),结果不仅未能“致知”,反而病倒。他由此反思,认为朱熹的方法有问题,转而提出:

“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

即“格物”不是向外探究物理,而是“端正自己的心念”,去除私欲、偏见,使心回归本然的纯善(良知)。

“知”不是外在的知识,而是人本有的“良知”(即道德本心)。“致知”就是扩充、践行良知,使其不受私欲遮蔽。

“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

即通过内心的道德判断(良知),去正确应对万事万物,而非单纯学习外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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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脱离现实,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如待人接物、处理事务)不断反省、修正自己的心念。例如:遇到不公时,不是抱怨外界,而是反省自己是否存有私心或偏见。
(2)知行合一王阳明强调“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真正的“知”必须通过行动体现。例如:知道孝顺是良知,就必须实际践行孝道,否则不算“致知”。

总之,阳明的“格物致知”是通过不断修正心念、践行良知,达到“心与理合一”的境界,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实践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