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事关福鼎市2025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
发布时间:2025-06-04 17:27 浏览量:2
福鼎市2025年秋季
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精神,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结合城区实际在认真总结往年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招生办法,确保城区初中招生平稳顺利。现就2025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 招生原则
福鼎市2025年秋季城区(本文所指“城区”为桐山、桐城、山前三个街道办事处,简称“城区”,不含新增设的龙安街道办事处,下同)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电脑派位”原则。具有城区户籍、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实行电脑派位,免试入学;其他符合条件需要在城区初中入学的人员统筹安排入学。
二 城区电脑派位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一)具有城区户籍、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且户籍与学籍迁入城区的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简称“双籍生”,具备城区电脑派位招生资格。若学生填报志愿小学资格审查后至2025年9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城区,视为自行放弃城区电脑派位录取资格)。
2026年秋季参加城区初中电脑派位对象,户籍与学籍迁入城区的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027年秋季及以后参加城区初中电脑派位对象,户籍与学籍迁入城区时间截至初中电脑派位前一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户籍是2026年1月1日之后迁移进入城区的,除须提供户籍证明外还要提供房产证(即“房户一致”)。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自主择校入学: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市政府相关部门证明、官兵证、烈士证、因公伤残证、功勋荣誉表彰证书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现役军人子女公示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在互联网上公示。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以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市政府相关部门证明、官兵证、烈士证、因公伤残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全国劳模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劳模证书、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符合下列规定的户籍在外县市的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①宁德市引进的一类、二类、三类“天湖人才”;②《宁德市特殊贡献人才服务保障十条措施(暂行)》(宁委人才〔2022〕10号);③《关于支持宁德市省级创新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宁委人才〔2021〕6号)所引进的“高精尖”人才;④《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所规定的A类、B类、C类人才;⑤《福建省引进生工作暂行规定》(闽委组通〔2017〕92号)所规定的福建省引进生。该类照顾对象原则上于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宁德市各类人才子女入(转)中小学“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网络系统上提交材料申请,需提供相关人才证书、获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入(转)学其他相关材料(指户口本原件及户主和适龄学生所在页的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学籍材料等)(下同)。
(5)台胞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市台港澳事务主管部门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6)绿卡企业持卡人本人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由企业盖章、工信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绿卡、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7)城区中学正式教职员工子女,若不参加电脑派位只能选择进入其父母所任教的学校就读。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其父母所在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参加电脑派位入学:
(1)港澳同胞及子女,华侨、归侨及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市港澳事务主管部门核实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嵛山镇户籍,连续六年在嵛山中心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学籍系统查询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赤溪村(含杜家、蒋阳、吴洋)户籍,连续三年在赤溪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另外,磻溪镇户籍,连续三年在赤溪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每年分配10个电脑派位名额。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学籍系统查询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户籍在外县市的宁德核电业主单位正式编制员工子女在福鼎城区小学毕业生。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核电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社保单据、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在福鼎城区小学毕业生。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高管聘书、户口本、完税证明、在我市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工资花名册、专业技术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所在乡镇政府出具的高管资格证明、市工信局绿卡企业高管核实证明等材料。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省教育厅认定的管理标准化公办学校就读:
(1)省部级及市县级劳模(含各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劳模证书、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符合下列规定且未在福鼎市落户的人才子女:①宁德市引进的四类、五类“天湖人才”;②《关于支持宁德市省级创新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宁委人才〔2021〕6号)所引进的研究生以上学历研发创新技术人才;③《关于选拔引进宁德市属国企类引进生的工作办法》(宁委人才〔2021〕4号)所规定的引进生;④《宁德市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宁委人才〔2022〕5号)所规定的人才;⑤博士选调生。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人才证明、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除第1.2.3.外,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其他照顾对象或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非电脑派位招生对象登记条件
福鼎市民族中学原则上招收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城区户籍的汉族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
福鼎民族中学招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1)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2)本市乡镇或外县市小学毕业,具有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迁入城区的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3)随迁人员子女,以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为入学依据,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市乡镇户籍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学就读。
四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登记条件及办法
严格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的要求,做到只减不增,积极优化存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公民同招、免试入学、随机摇号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民办学校和城区电脑派位学校同步、同批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录取。
1.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1)福鼎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民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登记对象可单列录取:
(1)城区电脑派位可以自主择校的对象;
(2)民办学校正式教职员工(含举办者)子女;
(3)支持民办学校建设的被征地户子女(需提供征地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教育优待对象须在登记的同时向所申请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程序如下:第(1)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证明材料,提交原毕业学校审核汇总后,报教育局初教股复核;第(2)(3)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就读的民办学校审核,由民办学校严格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报教育局初教股备案。
3.民办学校登记办法
申请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及家长均在全市统一登记平台登记,双(多)胞胎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可以申请并号随机摇号。具体如下:
(1)福鼎市内各小学六年级学生统一到各自原就读小学登记(填写《福鼎市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志愿表》),各小学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具有福鼎市户籍从外县市返回的生源可直接到民办学校登记,由民办学校负责审核登记资格;民办学校不得无理由不予登记。
(2)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按学生或家长意愿可以登记直升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也要按照随机摇号有关规定录取)。
五 城区招生学校代码及招生计划
1.电脑派位招生学校:
01福鼎一中桐北校区800人;
02福鼎一中小路校区800人;
03福鼎一中凤架山校区800人;
04福鼎六中龙山校区1000人;
05福鼎六中山前校区400人;
06福鼎六中百胜校区350人。
上列各校招生计划人数可能因双(多)胞胎申请并号派位而自动调整。
2.非电脑派位招生学校:
07福鼎民族中学1000人。
3.民办学校:
08福鼎茂华学校540人。
城区所有学校初一新生均不享受农村(城区薄弱校)定向生政策。
六 城区初中学校志愿填报及代码
城区电脑派位学校志愿代码:01福鼎一中桐北校区;02福鼎一中小路校区;03福鼎一中凤架山校区;04福鼎六中龙山校区;05福鼎六中山前校区;06福鼎六中百胜校区。
具备电脑派位招生资格的学生,在放弃电脑派位资格的前提下,可以填报非电脑派位学校福鼎市民族中学,志愿代码编为:07福鼎市民族中学。已经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不得再选择福鼎市民族中学。
根据“公民同招”招生原则,具备电脑派位招生资格的学生,也可以填报民办学校福鼎茂华学校,志愿代码编为:08福鼎茂华学校。
填报志愿时每次限报一所学校,填报志愿时一律填写:校区代码加校区名称。
七 城区初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电脑派位学校录取办法
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前,由城区各小学组织具备派位招生资格的学生填报志愿。双(多)胞胎学生要求并号随机派位录取的,可以在填报志愿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予以并号(一并到底)随机派位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在福鼎城区6所初中电脑派位校区中,志愿填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校区(招生计划数=原计划数-选择该校区的政策照顾对象人数),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录取工作,按各自校区招生计划人数采用电脑派位产生录取人员名单。志愿填报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校区,一律直接录取,已被直接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校区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报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采取电脑派位录取的方式,完成录取工作;当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电脑派位校区只剩1个校区时,若学生及家长未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的,所有未被录取的学生全部自动安排至该电脑派位校区。
(2)在录取过程中,未被录取的学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校区报名的,按自愿弃权处理;重复报名的,按无效报名处理;若有上述情形的学生一律统筹安排至最后1个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
派位结束后,随监护人到外县域就读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就读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录。
(二)非电脑派位学校录取办法
非电脑派位学校福鼎市民族中学录取规则如下:1.首先录取本招生方案前文所述可以自主选择学校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2.再录取符合条件的具有城区户籍的学生和随迁人员子女,当招生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采用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录取名单。
福鼎市民族中学在完成上述招生任务的情况下,若还有空余学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招收部分户籍在乡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学就读,具体招生办法由福鼎市民族中学制定并公布。
(三)民办学校录取办法
为缓解城区初中招生压力,位于城区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名额首先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和具有福鼎城区户籍从外县市返回的生源(含随迁人员子女),若有剩余招生名额再招收本市乡镇小学毕业生。
1.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所有符合条件的登记对象按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
2.民办学校登记人数超过计划数的,除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直升对象外均须按规定参加随机摇号录取。
3.民办学校录取顺序:①教育优待对象;②直升对象;③城区小学毕业生和具有福鼎城区户籍从外县市返回的生源(含随迁人员子女);④乡镇小学毕业生和福鼎市乡镇户籍从外县市返回的生源。
4.民办学校录取结果确定: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对象。家长在录取结果公布后,应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日期内缴费注册确认入学资格。家长在给子女选报民办学校时,应在充分了解学校办学、收费等情况后,慎重做出选择。
八 城区初中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分批招生注意事项
义务教育实行“公民同招”,城区初中学校同时开始招生,分批次进行录取。城区任何初中学校每一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或登记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人数时,除政策照顾对象外均采用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录取名单,该校录取名单产生后即退出招生工作,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组织下一批次录取工作。同时,学生填报任何城区学校一旦被录取,则自动失去参加城区其他学校后续批次的录取资格;若未被录取的,则可以继续参加后续城区初中学校录取工作。学生及家长未按规定的时间报名或登记,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城区学籍、乡镇户籍的学生录取民办学校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学就读;城区户籍的学生录取民办学校后放弃录取资格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乡镇中学就读。福鼎市乡镇小学毕业生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中学就读。
九 招生日程安排
6月12日(周四)前,城区各小学组织具备电脑派位招生资格的学生填报志愿。
6月23日(周一)前,城区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含政策性照顾对象)材料、学生志愿表等上报市教育局初教股(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统计汇总、审核。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统一登记,福鼎市内各小学六年级学生到原毕业小学登记(填写《福鼎市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志愿表》),各校汇总后报教育局初教股;教育优待、直升对象、具有福鼎市户籍从外县市返回的生源直接到民办学校登记,由民办学校负责证明材料审核、更正、确认;教育优待、直升对象须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初教股审核汇总。
6月29日前,城区初中各校区和民办学校向市教育局业务股室和驻局纪检监察组报送招生方案。
8月5日(周二),公布城区初中各校区报名或登记情况。报名或登记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校区公布录取名单。
8月7日(周四),第一批次电脑派位录取,志愿填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校区组织电脑派位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第一批次非电脑派位学校福鼎民族中学和民办茂华学校同时公布录取名单。
8月8日(周五),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名单。
8月9日(周六)8:00至18:00,未被录取的电脑派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报名;如果非电脑派位学校福鼎民族中学有空余学位,本市乡镇户籍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以到福鼎市民族中学登记,当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随机摇号产生录取名单。
8月14日(周四),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校区组织电脑派位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8月15日(周五),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名单。
8月16日(周六)8:00至18:00,未被录取的电脑派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报名。
8月21日(周四),第三批次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校区组织电脑派位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8月22日(周五),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名单。
8月23日(周六)8:00至18:00,未被录取的电脑派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校区报名。
8月28日(周四),第四批次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校区组织摇号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工作结束。
招生日程如有变动,另行在市教育局及城区相关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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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锈锈
审核: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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