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人!潍坊这里公开招录
发布时间:2025-06-05 08:52 浏览量:1
潍坊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按照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计划为特警支队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留置看护职位20名、应急处突职位16名、无人机操控职位4名。具体招录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潍坊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限男性,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留置看护和无人机操控职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急处突职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潍坊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五)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六)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 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 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 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 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 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9. 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9:00—6月20日11:00
查询时间:2025年6月9日9:00—6月20日16:00(限工作日)
报考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rsj.weifang.gov.cn/fwdt/ksjd/wsbm/),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个人信用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本人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等)。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同时还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政治考核环节提交审核。
(二)资格审查
由招录单位组织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于6月20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信息将不能进行更改;提交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将说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工作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反馈信息,个人未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期间,设置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体能测评、笔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2)要求执行。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5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笔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未完成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笔试设置合格线,由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进入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心理素质测评
参加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和心理素质测评费用,收取标准为每人120元,其中面试考务费70元、心理素质测评费50元。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心理素质测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执行。未完成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未完成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无人机操控职位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的,一并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本专业职位的熟悉程度。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留置看护、应急处突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无人机操控职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4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同时对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对于报考人员为通过政治考核,刻意隐瞒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存在的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录用后一经发现,给予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处理。
对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可根据职位需要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和待遇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潍坊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试用期满后,根据人员工作绩效,确定工资标准,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留置看护职位同时发放特殊岗位补助。无人机操控职位试用期满,经专业技术考核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工资按照应急处突职位标准核定。录用期间,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
本次招录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潍坊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录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录单位咨询电话:0536-8783391,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拨打。
附件:
附件1: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xlsx
附件2: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3: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潍坊市公安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