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指引
发布时间:2025-06-09 19:37 浏览量:2
一、申报对象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本科和研究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本科,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
(二)就业困难人员。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返乡入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街道)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四)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3年内(指退役证签发日期自然延续3年时间内)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云南省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二)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含)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四)申请人在云南省开设了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三、补贴标准及发放渠道
(一)补贴标准:每个市场主体、每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终身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5000元。享受过原3万元或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发放:公示通过后,按要求发放至本人云南省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申报方式
(一)窗口申请。到属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二)网上申请。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https://ynsjyj.cn/)或微信小程序“就业彩云南”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