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伪私募” 守住“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5-06-10 09:05 浏览量:1
近年来“伪私募”非法集资犯罪呈高发态势,学会甄别在“私募基金”伪装下的非法集资套路,识别非法集资的本质,对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守住“钱袋子”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至2018年间,张某、白某相继成立公司,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先后取得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2014年至2018年间,二人将其投资并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项目作为发行私募基金的投资标的,采取公开虚假宣传,夸大项目公司经营规模和投资价值等方式,骗取投资人信任,允许不适格投资者以“拼单”“代持”等方式购买私募基金,与投资人订立私募基金份额回购合同,承诺给予年化收益率7.5%至14%不等的回报,非法公开募集资金76.81亿余元。案发时,集资参与人本金损失共计28.53亿余元。
非法集资并非多么神秘的骗局,套路纵然花样百出,其实均逃不出“公开宣传”“承诺保本高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等特征。投资者要看清非法集资的本质,远离以“私募基金”名义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明规则、识风险,炼就“火眼金睛”。一旦发现以上违规行为,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并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