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番拷打残疾人 撕掉解放军布告 解放前南阳这支谍报队的“骚操作”
发布时间:2025-06-10 02:42 浏览量:1
1948年9月16号,中原军区和中原野战军部队在宛(南阳)、确(山)地区对张轸(时任华中剿总司令部副总司令兼第五绥靖区司令官、河南省政府主席)集团发起进攻,这次作战是为了发起秋季攻势,并协同配合华东野战军在济南作战。虽然我方企图被敌人发觉,也歼敌千余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战史》)
第二天,也就是9月17号,正值1948年的中秋节。距南阳600多公里外的济南城外,解放军攻城部队正进行多点猛攻。国民党重兵设防的这座大城市,已经难于招架了。
前方吃紧,后方紧吃。这天上午,在南阳城西郊外的胡庄,温庆瑞、柳某某等人从胡庄北大路上拉回两名挑着核桃仁、麻桑皮的人,硬说两人带有黑货,当即进行搜查。
后来又带到胡老七(胡金贵)家门口进行审问。谍报队说他们是探子,二人不承认。温庆瑞、柳某某和柳怀庆就打了二人。后来,由胡老七的老婆等人说情,给他们筐核桃仁才把人放了。有了这筐核桃仁,如同领了“节日补助”,谍报队的这伙人过中秋添了样干果。
以打探情报为借口,谍报队对过路客商、行人的抢劫勒索可谓登峰造极。一天,从河西岸慢吞吞过来一个拐子(腿脚残疾者)。这伙人发现后围过去,说他是八路军的探子,将其连拉带扯扭到谍报队队员,程万祥位于田营的家里。程上前用绳子将其绑起来,拉燕飞(双臂拉伸吊起)进行吊打,柳全有还用皮子做个鞭子,沾些水抽打此人,逼问对方是不是土八路,这人不承认。他们就把他放下来,拉进屋内,采用支砖(坐老虎凳)支了一砖,柳某某扶着他支砖,这人仍不承认。最后把他按在地上,由柳某某按着脚,温庆瑞用扁担对其进行毒打。这伙人连打带吓,用遍各种刑法,还说要活埋他,但是一番拷打审问之后,什么也没问出来。据柳某某回忆,“此人是个好人(指普通的老实村民),用土话讲有些迷瞪”,大约是脑子有点问题。正所谓“逮住蛤蟆,攥出尿来。”即便是这样一名残疾人,他们也不放过,定要榨出油来。第二天,此人的一个亲戚闻讯赶来,还送来一些烟酒才将其保出。这名残疾人本就腿脚不便,又经过一番拷打,走路更加迟缓,最后他一瘸一拐,自己挪回去了。
1948年八九月间,柳某某受命到安皋一带搜集情报。这里是他的家乡,风土人情都很熟悉,打探解放军的消息也容易些,而且来得及的话还能顺便回趟家,所以,这趟任务对柳某某来说是个好差事。
在他的多份交待材料中,没有详细写过安皋这次情报工作,倒是柳某某的队友程万祥在解放后交待过一个细节:“柳某某在刺探我(解放)军情报的同时,两次在安皋街撕回我军布告。”大约在1955年,柳某某在《检查我的错误实(事)实 第1号》中写到,“(自己)参加伪情报队干一个多月,就到镇平(搜集)情报二次,又到安皋(搜集)情报一次,总共三次。”关于安皋的那次任务,仅此而已。
在1966年《关于柳某某参加伪谍报队情况的调查报告》中,指出:“(根据)程万祥之证明材料,柳某某撕回手掌大那么一片(布告),又不知内容。同时,与柳某某多次谈话,本人拒不承认,故应否认。”这份调查报告对于柳某某“撕布告”一事予以否定,这个结论应该是更加接近事实的。
1947年11月12日,在方城县城解放的第二天,解放军以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的名义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野战军布告第一号》,广泛张贴散发给城乡群众,发布日期标为“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布告》前半部分历数蒋介石撕毁重庆谈判协定、发动全面内战的罪行,后半部分阐明了解放军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一系列政策。可以推断,
1948年下半年,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为了向新解放、待解放区域的群众做更广泛宣传,解放军在南阳周边乡镇应该张贴了更多布告。
不管柳某某是否参与此事,第九师谍报队若是见到解放军的布告,正常情况下应该会撕掉后带回上交。而且必定有过这类“微操”,所以程万祥才有此印象。这不只是要消除“八路军”的宣传效果,阻断周边群众的信息来源,更是因为通过布告内容、署名部队等信息,可以了解附近解放军的“活跃度”,并推测其战略意图、工作重点等信息,这也是军事情报的一部分。当然,这需要较强的情报搜集、研究、判断能力。柳某某显然不具备这项能力。
那么,柳某某所在的谍报队,是怎样一支情报组织呢?
据《南阳地区志》记载,1948年2月,绥靖公署决定建立县、乡、镇情报机构,成立所谓“肃奸队”,侦捕共产党员和革命人士。此外,国民党在南阳地区设立的特务组织,种类繁多,危害最烈的有“军统”系统的南阳情报组、“中统”系统的南阳分区以及河南省党政军伏牛山区工作团等组织。这支谍报队有可能是“军统”南阳情报组设在第九师的情报机构派驻城外西郊的下属分支小组。“军统”就有在册人员和外围人员。
1963年10月28号,中共南阳市委二办室工业口所作的《对柳某某问题的专案结论》提到:“该谍报组的性质:1948年南阳解放前几个月,王匪(即国民党十三绥靖区军政长官王凌云)为了最后的挣扎,各处搞谍报组织,该组是在十三绥靖区九师王凌云匪部领导下的住城西郭庄、胡庄的特务谍报组织。当时,组长汤易章穿军衣有手枪,副组长温庆瑞穿便衣,其组员大部分都是他们到(驻地)后拉进去的,无枪支,无报酬,穿个人衣服,伙食由各保摊派。两个(驻扎)地方共10人,当时主要任务是:在马山口、镇平、安皋、王村铺、郭庄、田营等地区搜集我军情报(人数、武器)等信息,搜集后由组长向靳岗和王凌云匪部汇报。……实际干的是土匪活动。”
按照《关于柳某某参加伪谍报队情况的调查报告》,该组织“任务是在周围刺探我八路军(解放军)情报,见到解放区来人,就进行审问,说人家是土八路、探子,进行拷打用刑逼问,最后问不出什么东西,就把人家带的东西没收,由保人送些东西和钱,才把人家放了。”
国民党第二军(即整编第九师)属于嫡系部队,在当时排长即可佩戴手枪,所以该谍报队的组长汤易章,大约是名中低级军官,职务至少相当于排长或连长,或应属于军统的“在册人员”,其他人则是“外围人员”,也就是“临时工”。他们无报酬、无枪支、无证件、无制服,属于“四无人员”,不需要上级额外发钱配枪。作为外勤人员,他们充当帮凶、打手,拦路劫持、欺行霸市、拷打、勒索行人、商贾、鱼池主,再从没收的财物中分到一些赃款赃物。在外出打探消息时,他们应该是从派饭的人家带点玉米窝头、杂粮饼或红薯之类充当干粮。
这种谍报队,对于国民党政权来说,不需要拨付资金,只需任其自行筹措(榨取群众)即可。这样做,代价似很小,他们不需要投入,代价也很大,他们失掉了民心。
(未完待续)
本文据柳某某的
《历史档案材料(付卷)南阳拖拉机配件厂革委会;一九七〇年元月制》
《整理材料(付卷)南阳拖拉机配件厂革委会;一九七〇年元月制》
《整理材料(正卷)南阳拖拉机配件厂革委会;一九七〇年元月制》
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战史》《南阳地区志》
- 上一篇:地主孙富贵的无奈(下287)
- 下一篇:家族悲剧:山西末代巡抚陆钟琦被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