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新政:二手房首付、更新电梯都可提取公积金!附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10 19:37  浏览量:1

6月1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通过扩范围、增情形、简流程,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更好满足缴存人的多样化资金使用需求。

文章最下方附:

青岛市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

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全攻略

本次政策优化着力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一方面将首付款提取范围扩大至二手房,在青岛除了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购买二手房的缴存人及配偶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其中,所购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或家庭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购房人父母及子女还可一并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减轻筹款压力。另一方面增加了更新电梯提取情形,针对需要改造的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可以在个人实际出资范围内,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或更新电梯,改善居住环境。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结合业务实际,进一步简化了继承提取手续,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将已故缴存人的公积金余额直接划转至已故缴存人本人的银行账户;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下的,直系亲属还可以申请将公积金划转至提取人的银行账户。以上两种情形均无需再提供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青岛市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

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全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