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宣传月 | 石板幼儿园合朋园区:让法治阳光照亮更多童年

发布时间:2025-06-16 18:57  浏览量:2

走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看探索破局与突围之路;

专访区县教育局局长,看双普“贵阳样板”全面开花;

对话幼教教师、家长,看教育公平重塑育人本质……

5月20日至6月20日是全国第十四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5月20日起,“贵阳教育”开设专栏,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主要内容,展示贵阳贵安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为大家交上贵阳贵安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答卷。

本期,我们共同走进石板幼儿园合朋园区~

作为教育工作者,今年是江松蓉扎根农村幼教事业的第十五个年头,从青涩的配班教师到肩负重任的副园长,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像一场及时雨,让江松蓉深刻体会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不仅立了规矩、定了方向,更为农村幼儿园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破局:

农村幼教的现实困境

在学前教育法颁布前,农村学前教育长期面临“三无”困境——无明确法律保障、无稳定的教师队伍、无规范管理标准。2011年,江松蓉刚参加工作时,园所仅有3间平房,孩子们的游戏材料是教师捡来的废旧材料、易拉罐、田间地里的农作物等;午睡时,50个孩子挤在一间小教室里,每张小床要睡3-4名幼儿。更令人揪心的是,家长普遍认为“幼儿园就是帮忙看孩子的”,曾有家长因教师开展游戏教学而质问:“整天玩能学到什么?”

同时,幼儿园的师资队伍更是捉襟见肘,全园3个班级仅有4名教师、一名保育员。法律不完善导致的权责不清,致使一名教师身兼数职,这让农村幼儿园在安全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如履薄冰。这些让江松蓉及团队对专门立法的呼唤愈发强烈。

明灯:

法律颁布

带来的根本性转变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犹如金钥匙解锁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瓶颈。该法总则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原则,已在乡村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法律第八条的规定,确保幼儿园建设用地和园舍建设,促使县政府将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石板幼儿园作为首批受益单位,于2022年成功落成了合朋园区新园所,配备了标准化的活动室和交互式一体机,家长们对家门口的新园赞不绝口。

学前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相关条款的出台,为农村幼教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法律明确规定的教师培训权利和经费保障机制,彻底改变了以往因经费不足导致培训机会匮乏的困境。如今,石板幼儿园教师每学期都能参加城区优质幼儿园的跟岗学习和分级分类培训,专业素养得到显著提升。

在硬件设施方面,得益于政府专项补贴的支持,石板幼儿园不仅完善了标准化的午睡室等基础设施,在石板镇羊龙村杨龙幼儿园还创新性地建起了具有乡土特色的农村资源中心。玉米芯、麦秸秆等本土材料被巧妙地转化为美工区的创意素材,既丰富了课程资源,又传承了地方文化。值得一提的是,学前教育法关于师资配置的明确规定,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法律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的硬性要求,已在幼儿园得到全面落实。这一制度性变革带来了显著成效——不仅实现了师资配置标准化,各园所严格按标准配齐保教队伍,还建立了科学的岗位分工体系,形成“教师主抓教学、保育员负责生活照料、后勤人员保障园所运转”的协作体系,更显著改善了师幼互动质量,班级管理更加精细化。

如今,科学的师资结构不仅优化了师幼互动,更构建起“教学-保育-后勤”三位一体的专业服务网络,为提升办园品质提供了系统支撑,为提升办园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耕:

法律条款

在乡土实践的创造性转化

作为学前教育法的基层践行者,江松蓉及团队始终秉持“既要精准落实政策要求,更要创新转化政策精神”的工作理念,让法律条文在乡村教育实践中绽放独特活力。

依据法律第五章“家园共育”相关条款,特别是第四十一条“家庭应当配合幼儿园实施保育教育”的规定,教师们针对农村家长教育观念滞后的现实问题,创新构建了“三维一体”的家园共育新范式,打造“微信小课堂”,每周通过微信群推送“以案说法”育儿指南,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家长喜闻乐见的“育儿小贴士”,以及每周的学习总结温馨提示;创设“参与式体验”,通过家长开放日、亲子游戏日等活动,让家长亲身感受游戏化学习的教育价值;推行“资源再生计划”,引导家长将旧轮胎、秸秆等生活物品变废为宝,转化为幼儿游戏材料,让家长参与到幼儿园的教育中。

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有效转变了家长重知识传授、轻游戏体验的传统观念,更让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实践。曾经对游戏教学持怀疑态度的家长,如今主动成为教育资源的提供者和教学活动的参与者,实现了从“旁观者”到“共建者”的角色蜕变。这种改变正是法治精神在学前教育领域落地生根的最好诠释。

展望:

让法治阳光

照亮更多童年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为农村学前教育注入了破土新生的蓬勃力量。江松蓉及团队正着力构建“乡土资源课程体系”,将法律第三十六条“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社会文化资源”的立法精神,转化为具有农村特色的园本课程实践范式。作为这场教育变革的亲历者和推动者,江松蓉深切体会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教育的真谛在于转化。

未来,江松蓉也将继续以法治为引领,在广袤乡土深耕细作,用专业与情怀谱写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新篇章,确保每一个农村孩子都能在法律的守护下,绽放独特的生命华彩。在这片孕育希望的田野上,法治的阳光正温暖照耀着更多童真的梦想,为乡村教育的明天描绘出更加美好的图景。

一审:曹勋银 | 二审:罗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