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债权人向债务人打电话,接电话非债务人,时效仍可中断!

发布时间:2025-06-18 19:34  浏览量:4

借钱给别人,到期后打电话催款,结果接电话的不是债务人本人,这能算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打电话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即便接听电话的人并非债务人本人,只要该行为足以证明债权人积极主张权利,就可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

本案中,法官审查了债权人提供的证据,包括手机短信和录音等,虽然录音中接电话的人并非债务人,但该行为足以证明债权人在积极主张债权。故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人在借款到期后,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如果打电话时债务人不在,接电话的是其他人,也要在通话中明确表明催款的意思,并保留好通话录音。定期向债务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保留好凭证或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