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人: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办理流程来了
发布时间:2025-06-21 12:24 浏览量:2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生育津贴拨付至个人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生育津贴拨付至个人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全面启动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2025年6月20日前全面启动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即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其生育津贴经申请后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个人。
二、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且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个人)等申请生育津贴,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线下申请:参保人也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及规定的其他材料 。
委托申请:参保人还可委托参保单位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申请时同样需提供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时限及时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到参保人个人银行账户。参保人可在“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手工报销拨付查询”模块查询生育津贴拨付情况。
三、注意事项
因系统故障、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等不能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单位或个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经办机构同步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支付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时限及时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到参保人个人银行账户,参保人可以在相关平台查询生育津贴拨付情况 。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生育津贴拨付方式调整工作,积极做好各项衔接与落实,共同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嵩明县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嵩明县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 5号窗口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