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5-07-10 16:55  浏览量:2

峄城区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须知

一、办理贷款时间及地址

集中现场受理时间:8月1日至9月12日(工作日期间)

非集中受理时间:9月15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5:30

地址:峄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峄城区体育场 西门主入口进入) 可高德地图搜索

二、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峄城区;

(四)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四、共同借款人条件应符合哪些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峄城区;

(四)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区办理。

(五)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五、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六、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各位同学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

七、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八、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九、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峄城区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往上就读且想还款的,有两种还款方式,1、一次性在毕业当年7月底前结清就读期间所有贷款笔数(这样不需要支付利息)。2、结清单笔或多笔合同(已结清的合同自结清日期后不再产生利息,未结清的其他笔贷款仍需支付利息)。家长可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适当选择还款方式。如毕业当年不能结清的贷款,请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方式进行利息和本金的偿还。

十、如何申请贷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具体贷款受理时间以各地公布时间为准,可咨询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操作。

十一、申贷流程

(一)首贷——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各自的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4.如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办理完贷款后,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时,需把《受理证明》交至高校老师,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31日前录入电子回执。截至10月31日高校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合同自动作废,贷款失败。

6. 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到账情况、高校扣款情况。

7.如贷款申请成功,每年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使用过程。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二)续贷——远程续贷线上办理

建议续贷学生通过学生在线系统选择远程续贷办理

远程续贷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提交续贷申请,续贷远程受理的电子合同经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在“学生在线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当年的合同(自己保存)及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开学后交到高校,以下部分自己保存)。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查确认,8月1日前为非集中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内收不到短信属于正常情况。自8月1日后,如超过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向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0632-7782851、13258968508。

(三) 续贷——现场办理

1. 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2. 续贷携带申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3.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区资助中心办理。

4.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前往区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5.办理完贷款后,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时,需把《受理证明》交至高校老师,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31日前录入电子回执。截至10月31日高校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合同自动作废,贷款失败。

6. 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到账情况、高校扣款情况。

十二、还款注意事项

1.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如有疑问请咨询高校资助部门)。

2.到期还款

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或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微信、支付宝还款(暂时银行卡还款)。还款方式可以通过云闪付、POS机、代理结算机构终端还款(支付宝APP、招商银行APP)。

还款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看扣款结果。

3.提前还款:

除了将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以外,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

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您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4.逾期还款

若您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贷款逾期后,您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

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十三、2025年度阶段性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最新要求,对符合免息政策要求的借款学生实行免息及按借款学生意愿办理本金延期偿还。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温 * 馨 * 提 * 示

1.如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https://sls.cdb.com.cn,

如登录有问题可尝试更换浏览器,比如用火狐或360浏览器登录。

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

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若无法注册即说明已注册过,请使用身份证号登录方式登录。贷款申请所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必须通过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然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绝不能用别人的申请表电子稿经修改后直接打印,建议借款学生本人亲自上网操作,不要让他人代为操作。

2.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3.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4.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到高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您的助学贷款指定账户中,您可以绑定您名下的Ⅰ类银行卡,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相关开立、绑定、关联和提取操作,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5.就学信息变更

专升本、升研后继续攻读的学生需要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如不申请即使学生正在就读也会产生利息,不及时偿还利息将会影响学生个人征信。其中助学贷款总的贷款年限不能改变。就学信息变更,需要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或者高校学制变更证明原件,到区资助中心办理,签订就学信息变更单。变更完就学信息后,需学生提醒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还款计划变更,再签订还款计划变更单,如不进行还款计划变更,即使学生还在就读也会产生利息,不及时偿还利息将会影响学生个人征信。还款计划变更需要经过分行的客户经理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继续上学期间仍不用付贷款利息。如学生之前办理的任意一笔贷款合同中签订年限较短,就读期间到期,即使正在就读也需要偿还本金,否则将会影响学生个人征信。

6.手机端APP无法下载合同及受理证明怎么办?

手机端助学贷款APP是2024年刚刚推出的,通过使用同学反馈,里面相关应用可能在操作过程中不稳定,建议登录电脑端的“学生在线系统”申请续贷及下载打印合同、受理证明。

7.一次贷款是一年的还是就读期间这几年的?

助学贷款不能一次性贷多年,一次贷款只是贷一学年的,例如张三2025年考入大专,三年制,就读期间的每年(2025年/2026年/2027年),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自己决定他是否去办理贷款,就读的这几年中,可只贷其中的某一年或某两年,或三年都办理贷款,如果家庭条件好,不需要贷款,可就读这三年都不办理贷款。根据自己家庭经济状况决定自己是贷还是不贷。

8.为什么系统总是显示“审批中”?贷款什么时间发放?

如想查询你的贷款进度,可以登录你的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学生在线系统”如果总是显示审批中,这是说明目前银行那边还没有完成审批发放,只要“学生在线系统”中当年贷款板块下方有电子版合同和受理证明,就说明区资助中心已给你办理完毕今年的贷款,学生可用电脑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出来,合同和受理证明中虚线以下部分自己留存,虚线以上部分待入校后交给高校,并督促高校老师在10月31日前把虚线以上部分中表格左下角的“回执校验码”录入贷款系统。省国家开发银行会在11月20日左右按照你当年贷款的金额打到你合同中的“指定账号”完成贷款的发放,贷款到账时间的早与晚不影响你就读。

9.如果你已提前缴纳了学费同时又办理了贷款怎么办?

需自行与高校联系退回你已缴纳的学费。办理了贷款无需再提前缴纳学费,需要在办理后联系高校,告知学校你已办理了助学贷款,只需要把回执码给高校,高校给你录入系统就抵你的学费,要是你的贷款低于你的学费,还需要按照高校要求的交款方式和时间把差额部分正常缴费。当贷款金额高于你应缴纳的学费,需在高校把贷款划走后绑银行卡把剩余金额提出来当生活费用。

10.及时更新贷款系统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请同学们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特别是手机号码如果更换,一定要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以便及时接收到提示信息)。

11.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区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12.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借款合同》生效期间或是续贷申请时需要变更共同借款人的,均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13.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哪些?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如符合政策要求,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高校相关部门。

14.珍惜个人征信

征信报告将保存你的个人详细信息、信用历史及查询记录。如在规定时间不能结清当年的到期本息,你的不良还款信息将自动录入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一旦产生不良的信用记录,个人贷款买房、买车等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随着征信信息范围不断扩展,可能还会影响社保、公积金缴纳、欠税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等,因此请务必珍惜自己的征信记录,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务必要珍惜个人征信,另外不要相信社会上花钱能“洗白”征信的说法,以免上当受骗!

15.有问题找我们

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或招行助学贷款专线:0531-95555(可以在线解答帐户开立、帐户使用异常、还款失败等助学贷款结算帐户相关问题)、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13258968508、0632-7782851。如有与国开行政策不一致的情况或未尽事宜请以国开行政策为准!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与商业银行作为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贷款办理后,系统将为2022年起首次贷款学生自动生成招商银行账户,2022年前续贷学生继续使用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特 * 别 * 提 * 醒

我们郑重提醒大家:提高警惕,防止网络、电信诈骗!注意个人信息保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要求学生、家长到ATM机、网上、微信等其他渠道进行双向互动操作等。如遇类似要求的,请先向老师或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转账,以免上当受骗,否则后果自负。

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