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孩生来会搞钱?深圳叫停未成年人代送外卖

发布时间:2025-08-06 16:17  浏览量:1

正值暑假,天气炎热,深圳华强北的一群孩子“抢单”也热。据媒体报道,在当地外卖高峰期,外卖员忙不过来时,会把订单“外包”给放暑假的“小孩哥”。

他们大多10-12岁,有的家长在旁陪同,有的独自“营业”。

一些孩子胸前挂着收款二维码,主动揽活,让外卖员每单扫码付一两元。因为华强北商户林立,外卖高峰单量巨大,早就诞生了“职业代送人”群体。这些“外卖员的外卖员”再把订单转给代送的孩子,一元钱让他们跑腿,自己挣一元中介费。

有家长在现场对媒体表示,这是一种教育的形式,让孩子懂得生存不易;有小孩说,只想赚点零花钱。

近年来,国家提倡大力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培养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夜市上卖自制蛋糕爆单的“小孩姐”、农忙时牵牛犁地比成人还“溜”的“小孩哥”,都让我们心疼又佩服。

暑期是劳动实践的好时机。前述报道提到一个细节,每当外卖员停下车,孩子们会围上去,喊着“选我”。他们大多是华强北商户的孩子,从小熟悉当地楼宇地形,灵活地穿梭在千百条楼道里,“使命必达”。

不过,对未成年人,教育方式千千万,安全永远是红线,“教育”的尺度也不能超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边界。在我看来,让未成年人代送外卖虽然形式上符合劳动教育的目标,但在法治、安全方面,收获不一定比风险大。比如,和职业代送人合作,孩子每单赚一元,职业代送人抽一元——外卖员和职业代送人本身就处于劳动关系层层转包的机制下,如今又往下转包一层,成年人的世界至今都在探索解决这类纠纷的方案,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者的身份,更加难以维权。

此外,未成年人自愿建立的临时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究竟是承揽关系、雇佣关系,还是直接视为雇佣童工,这也值得探讨。

一旦“小孩哥”没有完成送餐,后果谁来承担;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如果消费者吃了餐品出现身体不适,是哪一环节的责任又能说得清楚吗?华强北电子市场摊位多、人密集,送那些地址难寻、环境复杂的外卖单子,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在代送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敲开一扇陌生人的门,登上一次人满为患的电梯,跑过一段车水马龙的街道,都是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一次试探。

须知,劳动是教育的必需品,安全则是劳动的必需品——无论是对“小孩哥”还是对任何一个普通劳动者而言。

作为在广东潮汕地区出生、长大的人,我理解华强北那些支持孩子代送外卖的父母。我家乡的许多人认为,早点了解社会的规则,早点参与劳动,接触父母的生意,是孩子成长、自立的表现。但我想,在10岁左右的年纪,收获赚钱的快乐或尝到知识的滋味,可能会让孩子走向完全不同的价值观。

在这则新闻里,我还看到了孩子和成人边界的模糊化。其实我不喜欢媒体称这些“跑楼小孩”为“小孩哥”,我倾向于认为,那是给孩子套上大人的“西装”。

社交媒体中,有网友评论,如果他发现送外卖的是未成年人,会马上向平台反馈。我认为,这才是一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理性的保护。

2020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曾提到,要多渠道拓展实践场所,也要多方面强化安全保障。看着那些努力奔跑的孩子,我更想说,家长让孩子去代送外卖,会不会是目前孩子们能参与的暑期实践,还是太少太单一了;或者太无趣,家长和孩子都没有意愿。每到寒暑假期,父母为生计奔忙的家庭,“孩子去哪”都是引发广泛关注的话题——我希望,关注能带来改变。

发稿前我得知,华强北街道办事处已发出通知,呼吁各商户从即日起,不要再让孩子参与“代送外卖”,也不要允许本商圈内的外卖由孩子代送,“街道已约谈相关外卖平台,禁止让孩子代送外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