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收费调整!秦皇岛市民注意!

发布时间:2025-08-11 18:38  浏览量:3

事关诊查费及医保报销

秦皇岛多家医院通知!

赶紧提醒身边的人

自8月21日起

医保系统将无法报销

8月1日以前发生的诊查费!

↓↓

01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关于诊查费医保报销

时间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根据冀医保函〔2025〕61号文件《关于规范综合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要求,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于8月1日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涉及项目名称和项目编码的变更。自8月21日起,医保系统将无法报销8月1日以前发生的诊查费。

如您在我院就诊的诊查费用还未报销,请于8月21日前到我院收费窗口或自助机办理报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02

海港医院

关于规范综合诊疗类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综合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5〕61号)要求,将对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系统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项目变更:涉及诊查类项目的名称、编码规范化更新。

结算节点:2025年8月21日零时起,医保系统将停止兑付8月1日前发生的诊查费用。

二、重要提醒

请根据您的个人实际情况,及时到我院办理相关费报销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03

山海关人民医院

关于诊查费医保兑付

时间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参保人:

您好!根据冀医保函〔2025〕61号《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目前已调整完毕,本次调整涉及项目编码及项目名称的变更。

请持有2025年8月1日前诊查费自费票据的参保人,于2025年8月20日前到医院办理自费转医保结算手续。2025年8月21日零时起将无法在院内实现兑付,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意!8月开始!

秦皇岛这些医疗服务

不再收取诊查费!

停用54项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近日,省医保局印发通知,对我省现行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新增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5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建及改造病房相关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其中,诊查费根据门诊、急诊、住院、互联网等不同场景分别立项,明确护理门诊、便民门诊等价格项目。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查费。

规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新增“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等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

1. 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查费。

2. 床位费计入不计出,即入院当天按一天计算收费,出院当天不计算收费。

3. 外地出诊专家门诊诊查费按照专家本人本院的职称、等级参照我省价格执行。

4. 一般诊疗费计价单位“次”应理解为“人次·疗程”。因同一种疾病连续就诊及连续肌肉注射和/或静脉输液的患者,每3天为1个疗程,一疗程按一人次一般诊疗费计算;

单人单次就诊、一天内在同一医疗机构重复就诊及疗程内(每疗程按3天算)的患者,按一人次一般诊疗费计算。

5. 对“会诊费(远程会诊)、床位费(单人间)、床位费(特殊防护)、安宁疗护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自主定价,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实际自主制定价格,并向同级医保部门报备。

医保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