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申报!乌海这项补助9月截止
发布时间:2025-08-15 21:34 浏览量:1
一、助学补助金发放范围:
1、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
2、具有海勃湾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幼儿园儿童及大学(含专科、本科、高等职业教育)学生
3、接受高等教育的本市户籍生活困难(民政局认定的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残疾人子女学生。
二、补助标准
1、学前教育机构每招收一名残疾儿童一年给予1000元补贴。
2、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3、残疾人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
4、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考入大学当年一次性补助4000元。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一)幼儿园申请助学所需材料(幼儿园机构)
1.办园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上一学年度就读残疾儿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一张纸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纸上)、残疾证复印件
3.填写《乌海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幼儿园补助申请表》
4.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需提供所有材料资料的原件,所有材料各需复印四份、(市级和自治区级)】
(二)残疾儿童申请助学所需材料(残疾儿童)
1.残疾儿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一张纸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纸上)、残疾证复印件
2.上一年学费发票原件复印件
3.残疾人本人建行卡复印件
4.填写《乌海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补助申请表》
5.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需提供所有材料资料的原件,所有材料各需复印两份】
(三)高等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已上大学的残疾学生本人)
1.在校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2.残疾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一张纸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纸上);残疾证复印件
3.本学年学费发票或缴费证明(可开学后补充,截止时限为9月10日)
4.填写《乌海市残疾学生助学补助金申请表》
5.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均需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残疾人本人建行卡复印件
(四)2025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
1.入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复印件
2.残疾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一张纸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纸上);残疾证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学年学费发票或缴费证明(可开学后补充,截止时限为9月10日)
4.填写《乌海市残疾学生助学补助金申请表》
5.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均需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残疾人本人建行卡复印件
【需提供所有材料资料的原件,所有材料各需复印四份】
(五)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2025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1)填写《低收入家庭查询说明》,需由海区民政局盖章签字(其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等)
(2)入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复印件
(3)学生本人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一张纸上);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和父(母)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纸上);残疾证复印件
(4)填写《乌海市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金申请表》
(5)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残疾人本人建行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