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非法集资涉107亿余元 别让 “政策产品” 掏空你的钱包

发布时间:2025-08-25 16:24  浏览量:1

横跨2016至2023年的特大非法集资案,揭开了“政策产品”包装下的残酷真相——所谓的稳健投资,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

案例详情

被告人金成、李晶及曹靖宇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展非法集资行为。金成、李晶、曹靖宇(任集团副总裁兼全国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期间)明知大连圣同润公司及关联公司无盈利能力,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兑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公司运营、支付员工工资提成、个人挥霍消费,仍针对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诱骗集资参与人购买相关政策产品。

自2016年4月15日至2023年10月8日,被告人金成等人以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非法吸收10万余名集资参与人资金人民币107亿余元,造成8万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73亿余元。

同时,为掩饰、隐瞒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被告人金成、李晶分别指使他人将非法集资款项通过提现或转账等方式,向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转入,由他人为金成、李晶代持股权、债权、房产、股票等。

案件处理

2025年8月1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成等三人非法集资一案公开宣判。金成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晶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曹靖宇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警示

金成等人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造成全国多地数万名集资参与人财产损失,依法应予以严惩。面对 “政策”“红利” 等噱头,保持 “三查” 习惯 ——查资质、查流向、查盈利模式,才能守住自己的养老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