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荆州买房可以用公积金付首付!这份办理指南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5-08-29 08:53 浏览量:1
购房对于许多人来说
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但首付往往成为了不少人
购房路上的 “拦路虎”
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钱
可以直接提取出来作为首付吗?
跟小编一起了解下
政策内容
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
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办理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所需资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件;
②《商品房认购协议》;
③定金收据及转账凭证;
④《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首付款确认表》。
提取时限
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认购我市新建商品房后,本人持《商品房认购协议》、购房定金收据及转账凭证向所购楼盘提出申请,开发商对申请人提交的表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首付款确认表》。
申请人与开发商共同填写《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首付款确认表》,由申请人本人携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到窗口申请,经中心审核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提取首付款金额不超过购房实际首付款金额(购房实际首付款金额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首付款确认表》明确的首付款金额为准),提取金额只能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基本账户)。
注: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购房款(即二者选其一),若已选择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续不可再申请购房提取。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提取金额+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实际支出。
业务办理
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手机公积金”,即可下载安装。
登录个人账户
点击“我的”-“立刻登录”。
可以选择“刷脸实名登录”“支付宝授权登录”“密码登录”三种方式进行登录。(温馨提示:支付宝授权登录更方便。)
业务办理
政策答疑
问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答
可以。满足“一人购房全家帮”的相关提取条件即可。
问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只能是购买荆州本地的房子吗?外地的可不可以?二手房可不可以?
答
仅限于购买荆州行政区划内的新建商品房。因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后,期房资金由公积金中心统一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资金转入开发商基本户,异地购房或二手房不在此范围内。
问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之后还可以申请购买住房提取吗?
答
不可以。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购房款,若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可以分别提取一次申请人、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已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后续不可再购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