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 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发布时间:2025-09-03 19:36 浏览量:1
【高层法治动态】
【传染病防治法:首提“解除措施”法定程序】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新法通过明确防控措施的合法性边界,以及追求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的动态平衡。禁止超越法定权限实施管控,规定被隔离人员享有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等权利,首次提及“解除措施”的法定程序,使防控措施的实施更加规范和透明。(来源:澎湃新闻)
【国咨说】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9月1日落地,彰显我国公共卫生治理的法治化进步。首次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写入总则,为抗疫行动注入价值引领。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划清权力边界——既赋予应急处置必要权限,又以比例原则严防过度干预,明确隔离需保障医疗生活权益,首创“解除措施”法定程序。这一立法突破既织牢了公共安全网,又系紧了权利保障绳,标志着我国传染病防治从应急管理向法治化、精细化治理跃升,在守护健康的同时筑牢法治堤坝。
【国内热点】
【江苏:二手车被改公里数出售,女子获退赔近50万元】
日前,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据了解,贾女士购买某品牌二手车,表显里程为七万余公里,经营者明确表示上述车辆行驶里程表为真实里程,无篡改可能,该车以24.8万元成交。贾女士将车送检后发现,该车实际行驶里程已达十八万余公里,贾女士认为该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一。双方协商无果,投诉至常州市新北区消费者协会。经常州市新北区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局查实属实。为维权,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某公司和相关股东承担“退一赔一”的连带责任,贾女士共获退赔49.8万元。(来源:澎湃新闻、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
【国咨说】
二手车交易本应透明,此案揭穿了里程造假这一行业毒瘤。篡改数据不仅是商业失信,更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义的欺诈行为。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法律支持三倍赔偿,但消费者基于商家偿付能力选择“退一赔一”同样彰显司法智慧。本案中消协主动代理诉讼降低维权成本,司法机关精准打击违法行为,既为消费者挽回损失,更传递出清晰信号:任何试图以信息不对称牟利的投机行为,终将在法治利剑下无所遁形。
【福建:运输假烟被判七个月】
据报道,陈某远在无任何烟草专卖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以1700元价格受雇为上家运输卷烟,途经收费站时被查获。福鼎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合计4个品种850条整。经核价、鉴定,上述卷烟价值共计102500元,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各种情节,判处陈某远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咨说】
福建陈某远贪图千元运费,铤而走险跨省运假烟,终获刑七月罚金三千。看似“无本买卖”,实则踩中法律高压线:无证运输烟草属非法经营,涉案850条假烟价值超10万元更是触犯刑律。本案带给我们的警示:烟草专卖制度不容侵蚀,制假售假链条上每个环节都面临严惩。司法机关打击“运赃”行为,既斩断黑色利益链,更守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健康。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切莫因一时贪念沦为违法工具。
【国际热点】
【新加坡:依托咪酯列C级毒品,持有购买使用将被严惩】
据报道,依托咪酯自9月1日起正式被列为C级毒品。根据新惩处措施,持有、使用或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未满18岁和满18岁的初犯者分别罚款500元和700元,还须强制接受最长六个月的改造计划。重犯者须接受六个月强制监督,包括毒品检测和改造计划。售卖、分销或进口者会面对更严厉刑罚,包括坐牢最长20年和鞭刑。(来源:联合早报)
【国咨说】
新加坡此举不仅强化了医疗系统的“哨点”作用——通过病历记录与即时上报切断滥用链条,更以阶梯式惩戒震慑犯罪:初犯者面临高额罚款与强制改造,重犯者或遭监禁加鞭刑。尤其对未成年人的差异化条款,体现惩戒与教育并重的治理智慧。当电子烟成为新型毒品载体,政策精准打击“医源性传播”与“黑市流通”,为青少年筑起防护网。唯有全社会绷紧禁毒之弦,才能守住公共安全的生命线。
【学者观点】
【雷磊(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人工智能系统不应为司法裁判负责】
大语言模型时代的数字司法在价值上最显著的优势是实现了几近完美的效率,但因为无法进行价值判断而很难满足实质正义的要求,更无法实现司法裁判所要求的“负责任的正义”。负责任的正义是一种基于论证和代表的程序正义,要求司法裁判同时提起“真实性宣称”与“正确性宣称”。基于大语言模型的技术限制,数字司法既因为幻觉问题和完美训练集问题而存在真实性缺陷,又由于只能掌握“语词”(标识)而非真正的“语言”(意义),以及存在用数字技术消解司法程序空间的倾向而遭遇正确性或可证成性缺失的问题。
基于大语言模型的伦理限制,人工智能系统不应为司法裁判负责,人类法官也不应放弃自己的道德自主,将司法裁判的责任推给机器。在根本上,大语言模型只是裁判辅助技术,既不能、也不应为司法裁判的正义负责。(来源:《东方法学》2025年第4期《完美的效率还是负责任的正义?——大语言模型时代数字司法的价值反思》)
【国咨说】
当前基于大语言模型之上的数字司法虽以“完美效率”破解“案多人少”困局,却很容易陷入“技术乌托邦”的认知误区:算法幻觉可能导致事实认定失真,语词符号消解程序空间,价值判断的缺失可能使裁判沦为数据运算的“机械正义”。真正的“负责任的正义”需回归人本立场——法官的道德自主与论证理性不可替代,技术始终应是辅助工具而非裁判主体。这应当成为数字时代的司法改革的红线:效率提升须以守护司法本质为前提,技术赋能不能突破公平正义的价值底线。
【本期资讯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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