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司法局:创新“三步工作法”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5-09-10 14:55  浏览量:2

东河区将优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举措,创新构建“前置指导、过程管控、成果转化”三维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机关“关键少数”从“到场应诉”向“实质履职”深度转型,工作成效突出。截至2025年8月底,东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同步提升。

前置精准指导,攻克“应出尽出”难关

搭建法院与司法局协同联动的提前告知机制,双方保持日常紧密沟通,主动提前获取行政案件的开庭安排,变“事后应对”为“事前部署”。针对每起案件单独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清晰列明案件详情、开庭时段及应诉具体要求,并实行“双电联”(电话通知单位、联系负责人本人)进行点对点督导。

强化过程管控,保障“应诉实效”落地

坚决整治“出庭不发言”“坐席不参与”的形式化问题,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时必须“到场、发声、解纠纷”,确保应诉有实质内容。建立出庭情况动态跟踪与数据精准核验机制,实时掌握应诉进展,保障相关信息记录准确无误。明确制度性要求,规定本区会议与开庭时间冲突时,“出庭应诉优先”,树立司法权威。

注重成果转化,达成“应诉提质”目标

将行政诉讼出庭作为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战训练场”和“法治诊断窗口”,旨在推动负责人通过一次应诉,梳理一类问题、规范一类行政行为。依托典型案例研讨、庭审观摩学习等活动,引导各行政机关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执法流程与标准。此外,将负责人出庭表现、争议化解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考核重点不仅包括“出庭率”,更聚焦“发言质量”“和解成功率”“案件败诉率”,推动工作重心从“完成出庭任务”转向“提升应诉效果”与“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