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用钱怎么办?养老金帮你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5-09-14 17:35 浏览量:1
近日,我国在养老保险与社会保障领域推出一系列政策新规,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包括国家税收政策主管部门、金融管理机构及证券监管机构,联合印发了《关于个人养老金待遇申领相关事项的通知》。该文件聚焦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使用规则,切实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权益保障。
作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我国稳步推进,旨在为有补充养老储备需求的职工提供更多支持。越来越多群众积极参与这一制度,为未来养老生活做好规划。新规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对资金提取条件进行了合理优化,以更好地适应参保人多方面需求。
在继续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出国(境)定居等可提取情形的基础上,新规新增三类可提前使用账户资金的条件:
一是申请日前12个月内,参保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超过参保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申请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
二是申请日前24个月内,参保人连续或累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达12个月的,可在失业阶段提前使用个人养老金,缓解临时性经济压力。
三是参保人如正享受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可申请提前使用个人养老金,进一步改善生活条件。
此次政策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切身需求的重视,展现了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更加贴合民意的积极趋势。个人养老金制度在保持长期稳健运行的同时,正持续优化政策设计,增强制度包容性和灵活性,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