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10日!青海一男子屡次无证驾驶

发布时间:2025-09-22 09:29  浏览量:6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一个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

跌倒两次

可偏偏有人

就有人不听劝

二次无证驾驶

不断以身试法

挑战法律底线

近日,格尔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拘留一名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以警示广大驾驶人。

2025年08月28日10时37分许,关某某驾驶青AVRxxx号小型轿车,在沿盐桥北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沿盐桥路由北向南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部分机件损坏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经对当事人关某某核实身份信息时,发现当事人关某某因危险驾驶罪于2024年8月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被海西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故关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关某某十日拘留并处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无证驾驶将面临的后果

可不仅仅是简单的罚款和拘留

无证驾驶的后果

无证驾驶,会被罚款和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即使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最后也有权向驾驶人追偿。

无证驾驶,更容易构成交通肇事罪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规定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交通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公安交警提醒您:无证驾驶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诱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同时,由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会得到保险理赔,造成的损失将由驾驶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