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拟回购注销17.984万股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
发布时间:2025-09-29 20:02 浏览量:1
冠盛股份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相关会议,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涉及多种情况,公司将对特定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179,840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814.8527万股减少至17,796.8687万股,注册资本也将由17,814.8527万元减少至17,796.8687万元。
回购注销原因及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但有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4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另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800股限制性股票。此外,公司此前还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87,2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通知债权人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的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邮编:325006),申报期间为2025年9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 - 11:30;13:00 - 17:00),联系人占斌,电话0577 - 86291860,传真0577 - 86291809。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传真到达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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