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回购注销9.26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9.56元/股

发布时间:2025-09-29 20:02  浏览量:1

近日,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就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盛股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

2024年3月18日,冠盛股份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宜。此后,公司在2024年4月1日、2024年8月26日、2025年3月28日、2025年5月22日等时间节点,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及变更议案,并完成部分回购注销实施。2025年9月29日,公司再次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具体事宜

回购原因:一方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达标,但有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对这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另一方面,另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2640股。回购价格:依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等情况,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8日实施完毕,每股派发含税现金红利0.6元(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5993元/股),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9.2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最终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9.56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减资程序待履行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通知债权人、公告、完成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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