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10-09 23:38  浏览量: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校代码:1141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联系人:研招办

学校概况

1952年,响应毛泽东同志“开发矿业”的伟大号召,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和唐山铁道学院等院校地质系(科)合并组建的北京地质学院应运而生。1970年迁校,1978年在邓小平同志的直接关怀下,在北京原校址恢复办学。1987年组建中国地质大学,在京汉两地相对独立办学。2000年2月,中国地质大学由国土资源部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5年3月,大学总部撤销,京汉两地独立办学。

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传承“地质报国”红色基因,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向同行,在不同历史时期,紧跟国家发展形势和战略需求变化,接续奋斗在服务国家地质教育和地质科技事业的第一线。学校始终弘扬“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校训精神,践行“听党话、爱祖国、能吃苦、做先锋、敢探索”的价值追求,为国家培养了20余万优秀人才,走出了党和国家领导人、73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00余位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以及一大批“献身地质、找矿立功、艰苦奋斗”的社会主义建设开路先锋、“投身西部、服务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典型。

学校现由教育部与自然资源部共建,北京校区坐落于名校荟萃的海淀区学院路,雄安校区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建校以来,学校一直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教育学府,1960年成为全国重点高校,1986年成为我国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1997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高校,2006年入选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以地质、资源、环境为主要特色,涵盖理、工、文、管、经、法等多个学科门类。共设有16个学院,61个本科专业(含方向),54个招生专业。建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持续领先。1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化学学科领域进入前1‰,地球科学学科领域进入前1‱,位列全球第7。

学校现有在校生1.8万余人,其中本科生8816人、硕士研究生6623人、博士研究生2577人、留学生242人。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着力打造“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教育体系。35个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设有燕山书院、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地质类工科求真实验班、创新实验班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在北京周口店、河北北戴河、河北平泉等建有学生野外实习基地,与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建成11个跨国(境)野外联合实习基地。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构建“1+N”人才政策体系,努力汇聚战略科学家,大力造就科技领军人才,着力培育教学名师,全力支持青年人才,强力打造管理与服务人才。现有教职工1856人,专任教师1116人,其中教授357人、副教授474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72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84人,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117人。教师队伍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6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北京市教学名师32人,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7人,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人。

学校作为国内地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聚焦深地、深海、深空、极地等科技前沿开展攻关,在青藏高原地质演化、非传统同位素地球化学、地质过程与成矿作用、超深钻探和极地研究等方面积累了丰硕的科研成果。2023年,学校主导的我国第一个国际大科学计划“深时数字地球”获批国务院立项,获批教育部深时数字地球前沿科学中心。拥有地质过程与成矿预测、地质微生物与环境、深部探测与成像3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岩矿化石标本资源共享平台,以及教育部、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省部级科技平台等46个。近十年,牵头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千余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科技奖2项,省部级科技奖60项。高水平学术论文数量与质量持续增长,年均标志性学术成果逾百篇,多篇学术成果在Nature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在海南建设国际学院,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英国阿伯丁大学、意大利帕多瓦大学、俄罗斯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等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所高水平院校、研究机构建立深入交流合作关系。获批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5项,执行国家级引智项目98项。通过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认证,入选“中非高校百校合作计划”“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成员高校。获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深时数字地球与矿产资源教席。在纳米比亚大学建有孔子学院。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与内蒙古自治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自然文化研究院、美丽中国研究中心,为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地大方案。成立海南研究院、郑州研究院,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牵头组建资源环境帮扶联盟,助力青海化隆县成功脱贫摘帽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面向未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1361”工作方略,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朝着建成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阔步前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7月)

01

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0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9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均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中各学科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推免生录取名单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02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3.招收专业说明:单独考试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其他学院招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单独考试招生目录。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和专家推荐书(在研究生院-招生-资料下载区下载),并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签字盖章版的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后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cugb.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学院+专业。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告知考生。

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执行,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后续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栏发布有关信息,敬请关注。

(五)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03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详见公告)。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5)。

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公告。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我校报考点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04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应届本科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05

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综合、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6.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地大北京研招办”微信公众号。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7.初试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5年12月20日下午外国语

2025年12月21日上午业务课一

2025年12月21日下午业务课二

(二)复试与录取

1.复试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复试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比例及权重: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当年学生报名、考试情况和指标数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06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7

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在职就业人员。

08

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09

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下表。

(二)奖助学金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我校建立了多元化的奖助体系,请访问网站进行查询。

10

公派留学和硕博连读培养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培养。

11

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定向就业及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12

其他说明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整体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 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另行制定。

3.我校正在建设雄安校区,根据雄安校区建设进度,所有研究生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4.毕业要求以学校的相关文件为准。

5.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上级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13

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招办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如需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