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中湘锦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15:42 浏览量:1
关于湖南中湘锦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湖南中湘锦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相关关联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由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依法立案侦查。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及时、准确、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相关规定,将依法开展该案全国投资人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登记对象
向湖南中湘锦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相关关联公司(含湖南安胜拍卖有限公司、湖南中粤锦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并签订合同、协议等文件的投资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三、登记方式
投资人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收材料,并进行报案登记。
四、登记内容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合同(协议)、本金和利息收付凭证、资金交易明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风险提示
1.请投资人及时、全面、如实报案登记,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因逾期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实,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投资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任何部门和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六、注意事项
信息登记原则上应由投资人本人办理。因投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在服刑、身体存在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本人进行办理的,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操作办理;投资人已经死亡的,可由其财产继承人办理;投资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由主要负责人)办理。
办案单位: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经侦大队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西路199号
联系人:刘警官
特此公告。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