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绝对精神”:形而上学的完成与超越

发布时间:2025-08-19 02:04  浏览量:1

“绝对精神”是黑格尔精神哲学的最高阶段,属于彻底的唯心主义范畴,但批判它的前提是理解它。这种思维模式在现代思想中仍有深刻影响,如国家崇拜、天国信仰、主宰论、科技崇拜、商品拜物教等现象,均体现了形而上学思维催生的类似“绝对精神”的观念,它将人置于被动客体位置,使其丧失自由能动的本质。即便在当下,许多科学家倾向于相信“设计者”或“主宰”的存在,艺术创作者常感觉受到“天启”,这些也并非确证了某种“绝对”,而是形而上学思维的产物。认清“绝对精神”的实质,有助于我们洞察一切“神性”或“主宰性”不过是人类自身能力的外化投射,进而重新确立人的主体性。

不过,“绝对精神”所蕴含的内在辩证方法并非全然错误,关键在于将立足点转换为人本身。以此为基础理解艺术、宗教、哲学等形而上学体系,能更好地指导实践。在黑格尔的思想中,历史唯物主义的某些雏形已隐约可见。他的深刻洞见在于:所有精神形态本身就是一部历史——艺术即艺术史,宗教即宗教史,哲学即哲学史;其他思想也在人的历史活动中不断演进,并反过来塑造人自身。

黑格尔认为,当“主观精神”外化为“客观精神”(如社会制度、伦理规范),二者的矛盾运动在更高层面达成统一,便形成了“绝对精神”。

“客观精神”的精髓唯有在精神生活中才能得到最纯粹的体现。艺术、宗教、哲学这些精神生活,是时代精神的反映:它们扬弃了经济、政治和社会历史等直接的客观性,却也非纯粹主观的心理现象,而是社会历史所追求的理性目标的客观化形态。

从历史演进来看,艺术在古希腊达到古典形式的顶峰,宗教的繁荣期在中世纪,哲学则在近代(尤其黑格尔时代)臻于高深。三者都是“绝对精神”的不同形态,呈现为三阶段发展进程:艺术以感性直观把握绝对精神,宗教以象征与表象把握绝对精神,哲学则以纯粹概念把握绝对精神。最终,在黑格尔哲学中,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达到绝对同一,即“绝对真理”。

黑格尔认为,美学本质上是关于艺术的哲学。艺术是绝对精神向自身复归的第一阶段——感性阶段,这决定了他对美和艺术的核心定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正因人拥有艺术创作与鉴赏能力,“绝对理念”才得以显现。自然本身无法实现这种显现,因此自然美只是“为我们的审美意识而美”,其本质根源于人的精神活动。这种精神活动映照着人的其他有限自由活动(如经济、政治、伦理),但处于更高层次。不同民族、社会状况下的人审美各异,其活动范围限定了艺术创造与鉴赏的边界;他们的艺术水准植根于社会发展水平,却又超越具体的社会活动本身。在美和艺术的本质定义中,理念作为内容,感性显现作为形式,构成艺术美内在的矛盾结构。艺术哲学(美学)正是剖析这一结构在不同层面展开的体系。

艺术理念作为艺术美的内容,此时还不是纯粹的理念,而是“理想”。理想以感性自然为外在表现形式,但这种感性自然必须是被理念渗透、提升后的“第二自然”,是心灵的自然流露。因此,艺术需将内容上的理想主义与形式上的自然主义有机结合,这构成艺术哲学原理的三个层次:内容、形式、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在理想的内容层面,黑格尔细分为“一般世界情况”(体现普遍精神/神性)、情境与动作、人物性格。人物性格的核心是“情致”(Pathos),即普遍性的情感(如爱、荣誉、忠诚等)。他强调,艺术内容虽需表现普遍精神与情境动作,但最终都是为了塑造人物性格和展现情致:“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是一根在每个人心里都回响着的弦子。”

情致说和性格论表明黑格尔美学蕴含浪漫主义因素,但他反对当时浪漫主义中流行的怪诞、滑稽和伤感,认为情致应激发古典主义推崇的“美”的感动,因而必须接受感性形式的约束。在形式层面,他推崇西方古典的形式主义原则(整齐、平衡、对称、和谐),但赋予其“人化”的理解:自然界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协调的体现,是人的自由实践活动的产物与象征,“人把他的环境人化了”。因此,艺术的客观性并非外在自然的客观性,而是内心情感与情致的真实、个性的真实。无论内容(理想)还是形式(自然),艺术美的核心都指向人的情感、情致,最终归结到艺术家的精神素养、情操和气质。艺术诉诸艺术家的想象力、天才和灵感,但黑格尔认为这种灵感并非纯粹主观任意,而是被普遍的时代精神所触发和启示的。

艺术研究的下一步必然是揭示触发艺术家灵感的时代精神,这便进入了艺术史的进程。艺术史发展的内在动力,正是艺术定义中理念内容与感性形式的矛盾运动:

-象征型艺术:以东方神秘主义(如埃及金字塔、斯芬克斯)和原始自然宗教中的艺术为代表。特点是内容与形式互相寻找却难以契合,形式(常为粗糙、笨重的物质)遮蔽、压抑了精神内容,仅能暗示其神秘性。

-古典型艺术:以希腊艺术为典范。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精神完美体现于感性形象(尤其是充满活力的人体),物质完全融入意蕴。这是美的理想与丰富个性的完美结合(如古希腊雕刻),但理念受限于感性形式(肉体是有限的),使至美中透出“静穆的哀伤”,精神由此寻求超越。

-浪漫型艺术:始于基督教艺术直至现代。内容与形式再次分裂:形式沦为对自然的机械模仿或技巧炫耀,失去精神深度;内容则日益成为艺术家个人主观心绪的表现,不断突破具象形式的束缚。黑格尔认为这表明艺术正走向衰落和解体,精神由此扬弃感性形式,提升到更高的自我意识层次——宗教。

宗教代表绝对精神发展的更高阶段,它扬弃了艺术的感性直观形式,转而以象征与表象(如图像、故事、仪式)表达绝对理念,因此比艺术更接近精神的纯粹性,但仍低于哲学的概念式把握(例如,用“三位一体”象征“逻辑-自然-精神”的正反合逻辑进程)。黑格尔的宗教哲学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将宗教哲学化,揭示其内在的理性内涵;另一方面也在某种意义上将哲学宗教化,赋予哲学终极意义。

其发展遵循辩证的三阶段历程:

首先是自然宗教阶段,精神尚受缚于自然。最初的直接宗教(如巫术、自然崇拜)中,精神与自然力量(魔力)直接等同;继而发展为实体宗教,精神在自然实体中寻求普遍性——在中国儒教中,黑格尔认为“天”是最高但最空洞的概念,主要具有自然意义,其精神性仅体现在皇帝这唯一的世俗个体身上,皇帝是绝对的实体和尺度,臣民缺乏主体自由,对外在一切唯有恐惧,个人自轻自贱,服从即道德(外部强加的规范);在印度教中,精神陷入幻想的多神世界;在佛教中,追求精神的纯粹内在性和寂灭。最后是过渡宗教(波斯善光明/恶黑暗的二元论、埃及谜与工匠的艺术象征),精神挣扎着突破自然的束缚。

随着精神力量的增强,进入精神个体性宗教阶段,精神个体通过“天人相分”克服了自然物,自然成为精神的附属。这一阶段展现了精神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演进:在犹太教(崇高宗教)中,强调精神(上帝)与自然的绝对对立,上帝是纯粹超越的精神实体;在希腊宗教(美的宗教)中,精神与自然达成和解与和谐融合,诸神被赋予人性和理想美;在罗马宗教(合目的性或实用宗教)中,精神(体现为国家目的)支配自然,宗教服务于实用性的国家崇拜。

宗教演进的最高形态是绝对宗教,即基督教。其核心在于上帝通过道成肉身(基督)启示了神与人的统一。基督教自身也经历了内在的辩证发展:最初是启示宗教(以《旧约》为基础),宗教概念作为客观真理被启示出来;继而发展为实证宗教(以《新约》为核心),通过基督的生平事迹,宗教思想以历史化、实证化的方式具体呈现;最终达到自由宗教(新教精髓),强调个体内在信仰的自由,人在上帝中认识自身的精神本质(“因信称义”)。黑格尔认为,真正的宗教精神最集中体现在作为概念本身的启示宗教之中。基督教的这三个阶段,本质上对应其哲学体系的三个核心环节:圣父(普遍性,世界的创造者和绝对实体)相当于逻辑学(纯粹理念);圣子(特殊性,理念外化、道成肉身)相当于自然哲学;圣灵(个别性,理念回归精神自身)相当于精神哲学。当宗教通过内在发展最终在概念层面意识到自身的本质(即绝对理念)时,便扬弃了其表象形式,逻辑地过渡到哲学——以纯粹概念把握绝对的最高形式。

哲学与艺术、宗教一样,体现为哲学史的进程。宗教从艺术的外在客观性转向内心生活,但仍设定外在的神秘上帝(表象),无法达到彻底的主客同一。哲学则通过思维、概念把握绝对(上帝),打破了思维与存在间的最后屏障,实现了人的精神与上帝的同一(绝对真理)和绝对自由。哲学既克服了艺术的外在客观性,又克服了宗教的内在主观表象性,达到了主观与客观在概念中的统一。

哲学实现这一目标经历了漫长过程。黑格尔强调,哲学史绝非“各种过时意见的死人的王国”,而是每个时代精神的精华,是精神迈向绝对真理的阶梯。因此,每个时代的哲学都是绝对真理不可或缺的环节:即使旧哲学被新哲学扬弃,其真理性也必然活在后续哲学中。每个哲学体系围绕一个核心范畴展开,该范畴代表真理发展的一个阶段;新哲学并非完全推翻旧哲学,而是推翻其原则的绝对性,将其降为自身的一个环节。由此,哲学史构成有机整体,各哲学体系如同逻辑学中的范畴,其更替如同范畴推演,全部哲学史展现了最终哲学(黑格尔哲学)内在的逻辑结构。

这体现了黑格尔“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辩证原则:哲学史次序与理念范畴的逻辑推演次序一致,历史发展就是逻辑体系的形成过程。整个哲学史就是他自身哲学产生、发展和形成的历史——把握历史的内在本质规律(去其偶然性),即把握了哲学(逻辑);反之,把握了哲学(逻辑),就能洞察历史中隐藏的必然性。

黑格尔依据其“逻辑学”体系的概念辩证发展程序,将哲学史的整体进程解读为与逻辑学三阶段(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相对应的三个宏大历史时期:

1.古希腊哲学≈存在论(本体论):哲学的开端与直接性

这一阶段的哲学始于泰勒斯,聚焦于探究最直接、最抽象的“存在”本身及其规定性(如“一与多”“存在与非存在”“运动与静止”)。哲学家们致力于把握宇宙的本原(ἀρχή)(水、气、火、数、存在本身、原子、理念等),关注世界的直接呈现和普遍本质。如同逻辑学“存在论”从最空洞的“存在”概念开始推演,古希腊哲学是哲学思维的开端与基础,其范畴具有鲜明的直接性和抽象普遍性。

2.中世纪哲学≈本质论:反思的深化与二元对立

这一时期的哲学(以经院哲学为主流)核心议题转向“本质”与“现象”、“共相”与“殊相”的关系问题。它不再满足于直接言说“存在是什么”,而是深入探究事物背后的根据、原因和内在本质。如同逻辑学“本质论”处理“反思规定性”(同一与差异、根据与条件、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可能性与现实性、必然与偶然等),中世纪哲学家们围绕共相(如“人”“马”)的性质展开争论:共相是真实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先(唯实论),还是仅存在于人的思想或语词之中(唯名论),抑或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内(概念论/温和实在论)?上帝作为最高的、绝对的“本质”(区别于古希腊的“本原”),其存在证明(如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托马斯·阿奎那的五路证明)、属性及其与世界和人的关系(如恩典与自由意志)成为核心议题。这反映了精神开始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关注内在的差异和对立,但常陷入尖锐的二元对立(如上帝与世界、灵魂与肉体、信仰与理性)之中。

3.近代哲学≈概念论:主体性的高扬与绝对同一

近代哲学(从笛卡尔发端,至德国古典哲学达至高峰)的核心旨趣在于克服中世纪遗留的二元对立,追求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在“概念”中的统一。如同逻辑学“概念论”处理“主观性”(概念本身、判断、推理)、“客观性”(机械性、化学性、目的性)到“理念”(生命、认识、绝对理念)的辩证运动,要求概念自身成为能动的、规定一切的主体。近代哲学的精神内核是主体性原则的觉醒和高扬: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确立了思维主体的绝对起点;经验论(洛克、贝克莱、休谟)与唯理论(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从不同角度探究知识的来源、范围和确定性;康德发动“哥白尼式革命”,将知识的条件归结为先验主体的知性范畴和理性能力,试图调和经验与理性、必然与自由,但仍保留了“物自体”的不可知性;费希特发展出以“绝对自我”为核心的彻底主体性哲学;谢林追求主客绝对同一的“绝对”;最终,黑格尔认为自己的哲学通过辩证法和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在思辨逻辑的体系中,彻底实现了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绝对同一。近代哲学的发展,是精神(概念)不断深入自身、认识自身、最终在哲学中实现自身为绝对的过程。

在黑格尔看来,整个哲学史是唯一的、活生生的哲学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发展历程:时间上最早的哲学(古希腊)在逻辑上最抽象、最贫乏;时间上最晚的哲学(黑格尔哲学)在逻辑上最丰富、最具体,它扬弃并包含了之前所有哲学的真理性环节。

哲学的这种发展并非哲学家个人天才的偶然创造,而是“绝对精神”利用哲学家作为工具,逐步完成其自我认识的伟大工程。黑格尔认为自己洞悉了这一秘密,在其哲学体系中集前此一切哲学之大成,达到了绝对的自我认识(主体即客体,思维即存在),因此宣称哲学史在他这里终结了。他甚至暗示,整个人类历史的根本目的即精神认识其自身的自由,也在其哲学中得到最充分的揭示和实现;未来的历史进程主要是对这一已发现真理的再次确证或具体应用,而不会产生本质上全新的、超越其体系的精神原则或哲学形态。那充满生命力的辩证运动,似乎被禁锢并终结于这个庞大而封闭的体系之内。

然而,历史滚滚向前,更生动活跃的现实将黑格尔抛在了后面。现代哲学从黑格尔体系破茧而出:发展出费尔巴哈人本学、马克思主义;有的扩张其神秘主义,形成新黑格尔主义、存在主义(关注个体生存);有的以黑格尔思维层次返归康德,形成新康德主义;有的则抛弃理性主义,走向意志哲学(叔本华、尼采)、生命哲学(柏格森)、非理性主义等。这些发展皆非黑格尔所能预料,他终究不是上帝,未能终结绝对真理。

黑格尔的伟大贡献在于,他第一次为人类提供了系统的、充满生命力和穿透力的思维方法——辩证法。这种方法本质上是批判性的、历史性的,是高扬人的自由与解放、激发创造精神的锐利武器。

然而,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终结了一切,其体系最终未能克服形而上学的根本缺陷。形而上学的核心在于抽象,即脱离具体现实抽取共相:从红色事物中抽象出“红色”,从各颜色中抽象出“颜色”,进而抽象出更基本的属性(如光学性质)。整个体系层层递进,最终抽象出包罗万象的“存在”作为本体。然而,这种抽象过程及由此形成的思维模式仅发生于并停留于人的头脑中,其所构建的模式并不能完全证明或等同于外部世界的实在结构。

因此,黑格尔完成的实质上是人类思维、概念自身内部运动的某种逻辑完成形态。黑格尔所构想的那个作为世界本原和终极目的的“绝对精神”或“绝对存在”,本质上不过是这种抽象思维运动的最终产物,即人头脑中形成的、高度抽象化的语言概念体系。它并非一个独立于人类活动之外的、能动的创世力量;恰恰相反,是人类具体的实践活动(包括数学、物理、文学等学科的创造与发展)不断丰富和推动着历史进程,并塑造着人类自身的思维方式和概念体系。从这个角度看,黑格尔体系试图从“绝对精神”内部逻辑推演出整个世界(包括具体知识领域如数学、物理、文学)及其未来的发展方向,不仅是一种本末倒置,更暴露了其将思维抽象产物实体化的根本困境。

这种抽象性在现实思想和社会层面带来的问题,正如文章开头所指出的那样,表现为国家崇拜、天国信仰、主宰论、科技崇拜、商品拜物教等现象。它们都源于形而上学思维脱离具体的人及其历史实践,最终需要设定一个非人的、外在于人的“绝对主宰”(无论是国家、神灵、法律、科技理性还是资本逻辑)来统领一切,将人置于被动客体的位置。

我们常常感觉后世哲学好像都没有逃离黑格尔的框架。后世哲学思想在构建理论体系时,确实仍无法完全脱离以思维(逻辑)为骨架、以语言概念为血肉的基本范式。这种表面上的延续性,本质源于哲学作为一种理性思辨活动,其表达与传承必然依托于语言和逻辑结构。而黑格尔哲学恰恰是这种传统语言思辨哲学(即以纯粹概念推演构建体系)的巅峰形态与逻辑完成。 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体系如同一个巨大的引力场,“生存”于所有依赖语言文本和理性思辨的哲学话语之中。

然而,这绝不意味着后世哲学缺乏超越黑格尔的意图与实质内容。恰恰相反,黑格尔体系的完成性本身,如同一面镜子,清晰映照出其内在的抽象性困境:它详尽展现了仅凭思维或概念内部推演所能达到的极致,同时也暴露了这种路径的根本局限——它不仅难以催生真正革命性的新思想,更因其高度抽象化的运作机制,极易导致哲学思辨与现实具体性(尤其是活生生的人及其历史实践)的脱节,最终陷入将思维抽象产物实体化的“异化”状态。

正是这种对局限的认识(包括抽象性导致的思想异化),直接促成了后世哲学的实践转向(如马克思主义强调物质实践及对上述拜物教的批判)与语言学转向(分析哲学聚焦语言意义和逻辑,试图澄清概念的误用)。哲学家们转而运用黑格尔所提供的宝贵辩证思维方法,在回归具体的人及其活动的实践、语言、生存等新领域中继续推进人类思想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