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000!高邮市2025年第二批汽车焕新消费补贴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5-10-21 22:42  浏览量:1

最高8000!高邮市2025年第二批汽车焕新消费补贴开始啦!!!

前言

按照全省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振我市汽车大宗消费,现开展第二批汽车焕新消费补贴活动。

01 活动时间

2025年9月5日-12月31日(与全省同步),若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提前结束。

02 活动对象

在高邮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03 补贴标准

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购车价格(含税价),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

1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1000元;

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不超过2000元;

20万元(含)至30万元的不超过4000元;

30万元(含)至40万元的不超过6000元;

40万(含)元以上的不超过8000元。

本次补贴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不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及其他省、市补贴叠加。

04 购车补贴流程

1.在线申报:个人消费者购车并取得行驶证后,登录指定平台网页填报相关信息。

需提供如下申领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号(限购车人本人);

(2)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晰图片;

(3)新购车辆行驶证清晰图片。

2.查重去重:2026年1月,对接省商务厅完成查重、去重相关工作。

3.结果公示:完成查重、去重相关工作后,将最终确认获得补贴的消费者名单在公开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进行集中发放,预计2026年上半年完成发放。

05 申领说明

1.本次补贴不可与国家以旧换新、江苏省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仅限个人消费者,对购车者户籍、上牌地不作限制,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

2.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须为活动所在地税务部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上牌日期均须在活动时间内,且上牌日期不得早于发票开票日期。

3.补贴申请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行驶证、活动平台实名认证须为同一自然人。同一申请人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4.资金池接近使用完毕时(低于30%和10%)将发出资金预警。预警信息为动态数据,不作为资金池实际剩余承诺。

5.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录入错误等情况导致补贴无法到账的,责任由补贴申请人个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06 活动车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