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小孩从邻居家阳台坠亡 父母索赔27万元 邻居拒绝赔偿 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5-10-23 17:00 浏览量:3
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放学午后,一场意外悲剧突然就发生了。
广西岑溪有个7岁的小男孩,在邻居家里玩的时候,不小心从四楼阳台掉下去摔死了。
孩子的爸妈伤心到了极点,把邻居告上了法庭,要求赔27万块钱。
可谁能想到呢,法院最后判下来的结果让好多人都吃了一惊——邻居不用担法律责任!
这事儿一出来,网上瞬间就炸开了锅,有的人觉得这判决挺好,拍手叫好;
也有的人觉得挺可惜,直叹气。
这事儿可太让人心里难受了,就发生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作日晚上。
有个7岁的小男孩叫小强(这是化名哈),这孩子可活泼了,整天蹦蹦跳跳的。放学之后啊,他没直接回家,跟平常一样,背着个书包就跑到同一栋自建房的邻居家里去了。
这四楼住着的人家有俩孩子,跟小强年纪差不多大,他们仨平时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整天都在一块儿玩。谁能料到呢,本来就跟平常一样几个小孩在一起玩闹,最后竟然出了这么惨的事儿。
听邻居家那个亲眼看见这事儿的孩子说啊,小强当时对阳台可感兴趣了,那兴趣都超过正常时候了。他先是趴在阳台护栏上,眼睛望着远处看。看了一会儿,就开始试着往上爬。
当时10岁的小云头一回瞧见他爬护栏,赶紧跑过去,把这个调皮的小伙伴从护栏上给拽了下来。可没过多大一会儿呢,小强又爬上去了,小云又把他拉回到安全的地方。
结果啊,小云刚一转身去拿玩具,小强这个倔脾气的小子,又第三次爬上了护栏。这一回啊,他胆子可大了,直接站到了护栏外面那窄巴巴的边儿上!
“我当时拼了命伸手去抓他,可他衣服角就那么从我手指缝里溜走了……”小云事后跟警察说这事的时候,声音还哆哆嗦嗦的。四楼那么高,下面又是硬邦邦的水泥地,这孩子一下子就没了命。
孩子爹妈听到消息赶过来,看到现场那惨样,腿一软直接就瘫在地上了,哭得那叫一个伤心啊。
小强没了,他爸妈伤心坏了,就把邻居告到岑溪市人民法院去了。
他们觉得吧,邻居家阳台的护栏才94厘米高,国家的《农村自建房建设安全管理导则》都规定了,得有1.1米高才行。这护栏太矮了,就是出这悲剧的罪魁祸首。
小强他爸在法庭上,声音都带着哭腔,说:“他们是这房子的实际使用人,明知道这护栏高度不够,也不采取啥措施整改,这疏忽得也太严重了!”
邻居这边觉得自己可太冤了,他们提出了三点理由来反驳:
第一呢,这自建房是2007年盖的,那时候农村盖房子,对护栏该多高根本就没个严格的标准。
第二,出事的时候他们根本不在家,也没邀请小强来家里玩。
最关键的是,他们又不是小强的监护人,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没责任也没义务看着小强。
这案子在网上可引起大讨论了。网友“明辨是非”直接就说了:“自己没把孩子看好,出了事就想找别人来担责任,这哪有这样的道理啊?孩子的监护人本来就该负首要责任嘛!”
网友“善良的心”觉得:“虽说从法律上讲邻居没责任,但是从人情上来说,多少给点经济上的帮助也是应该的,毕竟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没了。”
还有懂法律的人分析说:“私人的房子又不是公共的游乐场,不能要求房子主人对每个不请自来的人都保证他们的安全。这判决可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邻居自愿支付1万元作为经济帮助,但明确强调这笔钱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赔偿。
这个结果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人与人之间可贵的情谊。
带过孩子的人都知道,咱根本摸不透别人家孩子啥脾气、啥性格。所以啊,可别随随便便就把别人家孩子领到自己家里来。
咱也得跟自家孩子交代清楚,要是有别的小朋友来家里找你们玩,就一起去外面玩,别在咱们家里玩。
那种调皮捣蛋的熊孩子,可千万别往家里领。有时候啊,跟人保持点距离,给自己和别人划条界限,这其实也是在保护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