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29 07:23  浏览量:1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昊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近日,公司收到毕马威华振出具的《关于变更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原指派张杨、王璞女士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因工作安排调整,毕马威华振指派王璞、李炳曼女士担任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璞女士、李炳曼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科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李炳曼女士,自2015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李炳曼女士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任公司审计服务项目经理职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李炳曼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9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上海闵行区虹桥商务区申滨路168号丽宝广场T1B号楼3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单独计票提示

对于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持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2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7号综合楼27楼。

4、联系电话:0759-2931218;传真:0759-2931213。

5、联系人:赵玉林。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403;投票简称:“派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股东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企业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有效期限:二〇二五年 月 日至二〇二五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8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均已投入及实施完成。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1,595,8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亿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4,8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3.3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999,984.00元。截至2021年2月3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4,800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84.00元,扣除承销费21,730,000.00元和财务顾问费530,000.00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1,577,739,984.00元,已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于2021年2月3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账号为397880100100094819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8,004.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241,979.2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75号《验资报告》。后公司2021年4月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部分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1,209,622.64元可以抵扣,冲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减少1,209,622.64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泰海通证券、开户银行、项目实施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1,595,8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亿元。根据派斯菲科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趋势等,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截止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均已投入及实施完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其中“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际支付交易的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小于预期,期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部分投资收益以及存放银行孳生部分利息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62.43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信息化建设项目”“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对应的利息和理财收益待“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完成后再一并申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均已投入完成,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7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菲科”)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血液制品市场需求、竞争格局以及成本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估,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源,聚焦更具发展潜力的研发项目,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均已投入及实施完成。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方案

公司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人凝血因子Ⅷ”“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高浓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公司子公司派斯菲科根据市场需求、竞争格局以及成本效益等因素,现申请将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研发项目变更为更具有优势的人凝血因子IX 项目,终止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研发项目,项目内容变更为“人凝血因子Ⅷ”“人凝血因子IX”“高浓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4,050万元保持不变,其中新产品研发投入概算10,000万元,新产品配套生产线建设投资概算24,050万元,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余资金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

(一)原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人凝血因子Ⅷ”“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高浓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派斯菲科,“人凝血因子Ⅷ”“高浓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新产品研发配套生产线建设已完成,“人凝血因子Ⅷ”“高浓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新产品研发尚在按计划推进。截止2025年9月30日,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项目研发已使用募集资金56.18万元,未来“人凝血因子Ⅷ”“人凝血因子IX”“高浓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后研发费用投入可使用剩余募集资金,超出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募集资金额度的资金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

(二)研发项目变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