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破碎!公务员旷工超15天被辞退,红线不容触碰
发布时间:2025-10-30 09:58 浏览量:1
近期,贵州与湖南两地相继发布公务员辞退公告,引发公众对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在《贵州日报》刊登《辞退公告》,指出公务员曹洋因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依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辞退规定》被辞退。因无法联系本人,单位通过公告送达通知书,并要求其60日内配合办理手续。湖南永州: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在《永州日报》发布类似公告,公务员唐某某同样因连续旷工超
这两起案例中,单位均严格遵循《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应予辞退。” 程序上,因无法直接联系当事人,均采取登报公告形式送达法律文书。
法律与制度背景:公务员管理的“刚性红线”
1.《公务员法》的明确规定:
公务员辞退情形包括:
-连续旷工超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30天;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
-不胜任工作且拒不调整安排。
-辞退程序需保障当事人权利,如申请复核或申诉的期限(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
2.“吃空饷”防治机制:
-2025年9月,人社部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对长期脱岗、挂名领薪等行为严格监管,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多地同步推进编制精简改革(如河南省直事业单位精简比例超60%),强化“在其位谋其政”的问责导向。
深层分析:公务员“铁饭碗”的真正内涵
稳定性基于责任,而非特权:
公务员职业的“铁饭碗”,核心是保障公共服务稳定性,而非个人安逸。案例中辞退决定彰显了“能进能出”的管理原则,打破“编制即保险箱”的误解。
公共岗位不容资源空转:
公务员岗位依赖公共财政,长期脱岗不仅浪费资源,更损害政府公信力。严处旷工行为,是对尽职者的公平,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法治与人本的双重考量:
尽管舆论要求“直接开除”的呼声高涨,但法定程序(如公告送达、申诉权)体现了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刚性制度与柔性关怀结合,才是现代治理的应有之义。
龙哥视角
“制度的刚性,是公平最大的温柔”
这两起辞退事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恰恰因为它触动了社会对“公平”最敏感的神经——
公务员的稳定性,应体现在公共服务持续高效,而非个体“躺平”的护身符。当有人占岗不履职,实质是对纳税人资源的侵占。依法辞退,是对职业精神的正本清源。程序正义优于“快意恩仇”:
尽管公众期待“雷霆手段”,但法律坚持公告送达、申诉权利,正是为了避免权力任性。法治社会的成熟标志,是即使对待违规者,仍守程序底线。“退出机制”助力队伍净化:
畅通出口机制,让庸者下、劣者汰,才能激励在岗者担当作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力推“编制精简”“吃空饷治理”,正是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公共岗位必须由尽责者胜任。
归根结底,“铁饭碗”端的是责任,守的是纪律,服务的是人民。唯有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锻造出一支值得信赖的公职人员队伍。
你认为公务员职业的‘稳定性’应包含哪些责任?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