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重塑儒家伦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5-11-14 08:00  浏览量:1

朱刚

《文以载道:唐宋四大家的道论与文学》朱刚 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编者按:

在儒家看来,“做人”并不是一个形而上的难题,韩愈的道学理论就是以人为本,由此而有“尊师重道”,并有“宾主”一伦,使其道学/伦理学具有强烈政治色彩,也是韩愈的“道”与“饿死道”的本质区别,并有唐代人多不以干谒(拜访权贵、递呈诗文)求职为耻的历史事实佐证。

儒家的“名实”与“仁义”

《公孙龙子·名实论》:“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依此,则自然的存在叫作“物”;它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有其自身的规定性,这种关于“物”自身的存在,叫作“实”;而其本身的规定性,就是“位”,犹今人所说之“理念”。在“天人合一”的中国哲学总体特征下,先秦名家在人与自然之间划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当然,儒家是有解决办法的,他们讲究“正名”。一般的儒家虽然认为彼岸性的东西不可知,但仍然设置它的存在,作为某种真理,而让“名”去追逐它。天道高远,它是因了哲学思考的严肃性和真诚性而虚设的一个真理之“位”,目的在于要求人们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天不可欺”“天知地知”)。为了使这抽象的道德理性获得实践品位,保证“虚位”的“道”成为“君子之道”,就必须“合仁与义言之”。所以,韩愈说“由是而之焉之谓道”,取道于仁义而知天命,就叫“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以仁义为个人品德的具体内容,以仁义充实自我,不求外力,叫作“德”。一句话,仁义而已。

韩愈《原道》里有一句“人其人”,在我看来,是对于自己,要努力克尽做人的职责;对于别人,要以人道的态度去对待,把人当人看。因此,韩愈释“仁”,谓“博爱之谓仁”,这个解释,超越了人与人之间具体的“尔我亲爱”,而触及了人“类”的爱,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当然,与这种人类的爱相伴随,还必须有“义”的规范。故韩愈又谓“行而宜之之谓义”,通过“义”而与礼教相联系。

韩愈的“尊师重道”革新

不过,中国传统儒家哲学与西方的人本主义哲学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儒家虽然论证了“仁”就是“人也”之义,但接下去就不再从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论述,而是从“人也”中直接引申出一套伦理观念,即所谓的“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韩愈也是这个思路,其《原道》云:“君臣、父子、师友、宾主、昆弟、夫妇……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也。”虽然不越出传统的思路,但韩愈仍表现出了传统学者论述伦常问题时非常罕见的独创性,即把“五伦”改成了六个,原先的“朋友”一伦,这里易为“师友”和“宾主”。读《原道》至此,便不得不联想到韩愈的另一篇重要论文:《师说》。在这篇名文里,他给“师”下了“传道、受业、解惑”的定义。与程朱理学把“道”解为“天理”不同,还与陆王心学把“道”的命脉系之于“心”异趣,当然也与柳宗元、二苏之释“道”为自然相背,韩愈的“道”,是靠着“师”来传授的,师在道在,师亡道亡。根本地说,真正赐予人类以真理的,并不是“天”,而是人类当中的“师”。因此,“尊师”与“重道”实际上是一回事。这是孔子以后,我国教育思想史上最重要的一笔。

韩愈的“道”不是那种“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天理,不是出于天赋,而是来自师授。正因为它来自师授,才能保证它以“定名”为内容,而不仅存“虚位”。也正因为它来自师授,才会出现一个传承的统绪。因此,师道论是道统论与“定名-虚位”论之间的桥梁。

“五伦”之外的“宾主”伦理

还有“宾主”一伦。这里突出“宾主”主要是就唐代社会非常重要的一种人际关系而言,即长官与幕僚、门客的关系,推而广之,是政府官员与天下士子的关系。可能是切身感受比较强烈的原因,韩愈要特别指出,此种关系须合于仁义之道。他年轻时,曾经三次上书宰相告饥寒,渴求汲引。后人读其书,颇以乞怜权贵讥之。程子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然而韩愈的“道”却不是这种饿死道,他在《原道》中为君、臣、民各自规定了职责,而又以“宾主”一伦与之相配。《金云翘传》第七回首云:“韩愈饥寒,上书告宰相,人多笑之。不知此正韩愈以父母待君相也,故不惭不疑而上书。”语似曲辩,但仍有道理,因为按照韩愈的理论,他自有权力以儒家的宰相之道来要求时相,因为他的“道”本非区区的饿死道,而是要以仁义之“定名”来规范那些实施礼乐刑政的官员。所以,三上宰相书的动机虽不得知,但此举并未违反他自己的学说,他没有为此而羞愧的理由。李汉编韩集时,当然也不会把这三封书信删去。更何况,在唐人的文集中,类似的干谒性文字比比皆是,唐代士人本不以此为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