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双优成果”经验分享丨庭审中如何善用争议焦点

发布时间:2025-11-04 00:24  浏览量:1

为积极发挥优秀审判业务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广大法官文书撰写和庭审驾驭能力,近日省高院举办了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庭审“双优成果”经验分享培训会。十位在全国法院“双百”评选或全省法院“双优”评选中获奖的法官结合自身撰写裁判文书或者组织庭审的实际经验,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三个业务条线进行了分享交流。为进一步用好分享成果,省高院在公众号开设专栏,陆续刊发十位法官的分享文章,供广大法官学习借鉴。‍

本期分享

庭审中如何善用争议焦点

张蕾,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全省十佳青年法官,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领域业务骨干,主审案件获评第五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裁判文书多次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

民事诉讼中,对立的当事人和居于中立地位的法院构成基本的三角形民事诉讼关系结构。体现在庭审过程中则表现为紧张而又激烈的对抗色彩。当事人在相互攻防中争议逐渐显现出来。法官则须敏锐地发现、固定争点,引导诉辩过程针锋相对、层层递进。今天,我想围绕争点整理的方法及运用,和大家共同探讨“庭审中如何善用争议焦点”。

争点的整理

庭审中对争议焦点的归纳应注意时间、内容和方法。

争议焦点确定的时间

一般而言,开庭前通过阅卷,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诉辩要点,列出书面庭审提纲,对于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此时法官内心对争点已经有一定的预判。

庭审开始阶段,法官应在原、被告陈述之后,简述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宣布案件的争点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以便为后续审理打下基础;在事实调查阶段,法官应要求当事人按事实争点逐一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官也应引导当事人围绕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展开辩论。实践证明,围绕争点审理是提高庭审效率的根本途径。开庭前整理争点,具有将无争议事项予以确定并排除重点审理的功能,使无争议事项不再成为庭审探究对象,有效限缩审理范围。而庭审中归纳争点,具有引导诉辩争锋的作用,法官牢牢抓住争点这个“牛鼻子”,可以避免当事人无的放矢以及遗漏争点,还可以促进当事人的诉辩过程层层递进,不断深入,减少重复性陈述,提高庭审效率。

争议焦点的类型

实务中争议焦点,一般表现为事实争议焦点和法律争议焦点两类。

事实上的争议焦点,通常也称为一般争议焦点,主要是当事人就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发生争执的事实。例如,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人是否实际收到款项;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中,商品是否为不合格产品等等。

法律争议焦点最为常见的就是关于法律的正确解释及适用,它的归纳专业性更强,且往往与事实相互交织,客观上存在界分和定性的困难,事实争议焦点遇到法律适用问题或证据规则问题时,还容易转化成为法律争议焦点,包括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的效力及证明。例如,当事人是否构成重复诉讼,既涉及诉讼主体、请求、标的是否为同一的事实争议,又涉及当事人对于各要素不同认识,是否存在以后诉否定前诉的法律争议,还直接决定着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裁判方向。

在一、二审不同阶段的诉讼程序中,争议焦点往往呈现不同表现形式。一审侧重案件事实的证明和重建,争议焦点主要为事实争议。二审主要是当事人对一审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提出意见,争议焦点往往事实与法律相交错,案件事实争点隐藏在法律争点之下。

争议焦点的准确归纳,不仅取决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还取决于法官的法律修养和审判经验。对于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或案件复杂、争点层次较多的案件,能否有的放矢的发表意见,取决于法官如何引导。

如何进行引导?这对于法官的要求特别高,是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法律素养和逻辑思维能力的综合体现。法官心中一定要有案件的全貌,要对当事人提出了什么请求权、抗辩权,请求权及抗辩权对应的基础规范是什么,基础规范构成要件有哪些,做到了然于胸。原告要达成诉讼目的,必须提出哪几项主张,然后被告已经否定了其中的哪一条,肯定了哪一条,法官都要梳理出来。被告的抗辩(权)要成立,他提出哪几项主张,然后原告认可的是哪几条、不认可的是哪几条。对于这些关键点,法官也要梳理出来。

如果当事人遗漏关键要件事实的争点时,法官应当通过释明、心证公开、逻辑演绎等方式提醒他们,尽可能的把各方统一到同一个逻辑思维框架内。实际上,当法官把案件的争点梳理到一定程度,有的当事人会自动觉察到,自己有的要件证明不了,为了避免更为不利的诉讼后果,还是调解吧。

争议焦点整理的具体方法

正确发现、固定争点的基本思路是:基于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从当事人诉辩主张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出发,找出直接影响法律规范各要件成立或满足的事实争点,以及争议法律规范能否适用的法律争点,并及时组织当事人确认,记录在卷。

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础。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须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依据的事实主张来判断。从技术层面来说,我们可以直接从民事案由出发,从高到低逐级明确。

关于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明显不合理或错误的情况下,法官应当要求当事人予以更正。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原告以无法办理更名过户为由要求终止合同,此时法官就应当在释明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事由及合同解除的事由后,引导当事人予以更正。在二审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发现有一些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法官容易陷入真实不明的事实当中,忽略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明确与固定,当当事人在多种请求权之间捉摸不定时,应当通过行使释明权促使其作出恰当的选择。

2.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是元素。

诉讼是权利的请求,有权利必有法律基础规范,争议焦点首先应当围绕权利主张的规范要素,亦即请求权的法律基础规范要件整理。我们始终围绕“理清法律关系,分析构成要件,查清案件事实”的审判逻辑,分层分类归纳整理诉讼标的争议、事实争议、证据争议、法律争议。

3.当事人诉辩意见是指针。

争点的整理要以当事人起诉状、上诉状及答辩意见、质证意见所明确的主张或意见为方向。这个过程中,当事人的准确表述、特别是诉讼代理人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的专业意见尤为重要。在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含混不清的情况下,需要法官引导与释明。有时,当事人陈述的不确定性导致争点总结具有灵活性。法官应当注意在庭审过程中,当一方提出某一主张后,对方是从事实的角度予以否认,还是提出了一个独立的抗辩,如附条件的义务条件未成就或者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等,随时进行争点的整理和转换,而非在原、被告陈述完诉、辩主张后,归纳一次争议焦点就完成任务了。

善用争点整理——引导当事人清晰表达,传递司法温度

有些当事人本身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较弱,遇到当事人归纳能力比较差的,法官帮他归纳一下,把他说的内容归纳出个一、二、三点,然后再发问,“除了这三点以外,你还有什么要说的?”这样的归纳可以让当事人知道他所说的话法官全听明白了,他不需要再陈述了,实质上等于告诉他不要再重复了。同时,准确的归纳,也可以向当事人传达一个很强烈的信息,那就是法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可以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对他的倾听和尊重。这个方法很巧妙,可以让法庭上的气氛更加和谐。

归纳争点对法官提出的要求是:要重视争点整理、归纳的重要作用;要提高庭前准备的质量;要提高庭审中的专注力;要提高归纳总结能力。总之,一场好的庭审需要法官、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之间的成功合作,而这种合作的实现有赖于法官的审理系统与当事人的攻防系统之间形成有效对接,这两个系统的链接点就是争点。邹碧华曾在《要件审判九步法》中写到:“争点就像一条红线,发端于原告的起诉,终结于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贯穿于审判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