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5-11-15 03:06  浏览量:1

上市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岭南

股票代码:002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尹洪卫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1号楼10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表决权比例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尹洪卫在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岭南股份”)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2025年11月13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岭南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姓 名:尹洪卫

性 别:男

身份证号码:4425271965****

曾 用 名(如有):无

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住权:无

国 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立方数科148,834,450股股份,占立方数科总股本的23.19%;立方数科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立方数科200,000股股份,占立方数科总股本的0.03%。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立方数科23.22%的股份。立方数科的实际控制人为古钰瑭,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尹洪卫为夫妻关系。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尹洪卫先生所持66,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65%)于近期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并完成司法强制执行过户所致,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少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10.32%减少至6.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变卖及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截至2025年11月13日,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有66,500,000股,尚有20,000,000股份已变卖成功(未完成过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1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部分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尹洪卫先生尚有上述20,000,000股份已变卖成功(未完成过户)。尚有70,000,000股股份于2025年6月27日已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续是否会被相关法院继续执行其他司法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被动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11月15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部分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合计6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被分批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11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司法拍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股份比例由10.32%被动减至6.66%,跨越了5%的整数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拍卖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187,791,617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0.32%;本次股份拍卖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121,291,617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6.6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1,291,6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66%,累计被冻结121,291,617股,累计被轮候冻结1,193,560,156股。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尹洪卫先生持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均已委托给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无主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已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成,均价1.8206元/股,导致股份减少0.27%;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部分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6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0%)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导致股份被动减少3.30%;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部分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0),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导致股份被动减少1.10%。

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20,000,000股股份已被司法变卖(未完成过户),后续公司将根据规定披露过户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2025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尹洪卫

2025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岭南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尹洪卫

2025年 月 日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尹洪卫

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5-133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9,459.92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2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19,459.92万元,占本次总金额的100%。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注: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5-134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控股子公司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概述

申请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鼎策融资”)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或“恒润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恒润集团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二、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5)沪03破1055号】、《公告》【(2025)沪03破105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2日随机指定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恒润集团管理人,负责人为王楠。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债权申报通知

恒润集团破产清算债权人应于2026 年1月8日之前,向管理人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隋江龙;联系电话:18721383798;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S1 幢26 楼)申报债权。在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恒润集团破产清算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月13日上午9:00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拟采用网络形式召开,网债会注意事项另由管理人告知债权人并组织债权人与本院技术人员进行调试)。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风险提示

1、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接管恒润集团后,恒润集团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法院已裁定受理鼎策融资对恒润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鼎策融资已进入破产程序,将根据法定程序及法院要求配合推进相关工作,鼎策融资最终的破产清算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恒润集团或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目前恒润集团正在筹备重整申请事宜。

3、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5-13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何世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世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世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辞职后,何世锋先生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世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何世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何世锋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5-132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

部分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尹洪卫、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股5%以上股东尹洪卫先生所持公司合计86,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75%)已于近期被分批变卖及第二次司法拍卖成功,其中6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5%)于2025年11月13日完成过户。本次股份拍卖过户前,尹洪卫先生持有公司187,791,6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32%。本次股份拍卖过户后,尹洪卫先生持有的公司121,291,6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66%,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2、根据《尹洪卫与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简称“《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股份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盈投资”)拥有公司290,082,192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5.94%。2025年11月13日,上述66,500,000股股份拍卖过户后,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223,582,192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2.28%。过户导致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股份表决权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117、2025-123、2025-127),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持股5%以上股东尹洪卫先生所持公司合计86,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75%)已于近期被分批司法拍卖/变卖成功,其中6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5%)于2025年11月13日完成过户。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过户登记情况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显示,被司法拍卖的66,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65%)已于2025年11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股东尹洪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121,291,6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6%,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223,582,192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2.28%,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三、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尹洪卫先生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

(二)本次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盈投资表决权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

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华盈产投拥有尹洪卫先生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本次司法拍卖导致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盈投资合计所持股份表决权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数据以截至2025年11月13日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持有表决权比例”的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成功过户6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截至2025年11月13日,尹洪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291,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6%。尹洪卫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尹洪卫先生本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截至2025年11月13日,尹洪卫先生累计被冻结121,291,617股,累计被轮候冻结1,193,560,156股,因诉讼较多且有多轮轮候查封,尹洪卫先生持有的股份后续可能被司法处置。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规定并结合现行的司法处置实践,如冻结的股票数量、价值较大,分拆处置有利于拍卖成功且更有利于变价。未来如发生尹洪卫先生所持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洪卫先生、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盈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相关规定。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第十五条:“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6、公司指定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