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能动负债人的这三种财产,法院也不能!

发布时间:2025-11-17 17:49  浏览量:1

法院也不能动负债人的这三种财产。

谁都不许动负债人的财产,听到没有?哪怕是法院也得按规定来。其实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就算逾期了、被起诉了甚至已经被执行,仍然有三类财产是绝对不能动的,而这些很可能是东山再起的资本。可现实是很多负债人自己都不清楚,甚至有些执行单位悄悄处理了这些财产,他们还以为是正常流程。

今天我必须替所有成而不幸的负债人发个声,无论你是即将逾期面临执行还是已经被执行,牢牢记住下面这三类财产法院都不能动,它们或许就是你翻盘的最后筹码。

·第一,基本生活费。法律规定必须给负债人留下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按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来执行。如果他们一刀切把账户上的钱全部划走了,这是违法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依法维权。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执行坚决滥用职权罪。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当事人遭受重大损失,可以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更何况如果唯一的住房被拍卖,法院还必须支付最高八年的租房费用。这笔钱任何平台、机构、债权方都无权扣除,它就是生存安置费。算一算,拿回来几万甚至十几万是不是翻身的重要筹码?

·第二,社保类的基金。包括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生育津贴等,这些属于保障基本生存和保健康的钱同样不能被执行。

·第三,他人的财产。法院执行仅限于负债人本身的财产,绝对不能动第三方。比如父母、子女、配偶的财产,没有什么父债子还、子债父还这一说,别被这些吓唬的人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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