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充值阅读大量不健康漫画,法院认定平台提供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应退款
发布时间:2025-05-28 12:04 浏览量:3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未成年人在漫画阅读平台充值1400余元,阅读漫画书目百余篇,其中包括大量不健康内容。法院认定平台向未成年人提供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文化产品,合同无效,充值款项全额返还。这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今天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的一例。
案情显示,未成年人刘小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漫画阅读平台进行付费阅读,累计阅读漫画书目百余篇,充值支付款项1400余元。涉案账号阅读过的漫画书目中含有行政规章禁止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以及大量不健康内容。
为此,刘小某父母代为诉至法院,主张该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并要求该网络科技公司全额退还充值款项。
审理法院认为,涉及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在判断行为效力时,应注重对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的审查,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某网络科技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的漫画内容中,既包括行政规章规定的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的文化产品,也包括大量刺激性、挑逗性语言、裸露的画面以及大量不健康的内容,且该网络科技公司对此亦缺乏显著有效的提示。
案涉漫画内容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养成产生错误引导,诱发未成年人对漫画内容进行模仿,对未成年人本人、所在家庭和关联群体产生不良影响,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共识明显相悖。审理法院据此认为,涉案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最终判决某网络科技公司向刘小某全额返还充值款项。
北京高院在发布该典型案例时指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与目标。本案以网络文化产品内容不健康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完善服务内容,对于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及认定相关合同效力有着重要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