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狗咬人反杀案”:“有势者”践踏他人尊严与安全引发的恶果

发布时间:2025-11-18 15:01  浏览量:1

一条狗的伤人,最终演变成一死三伤的血案,山西长治这场邻里纠纷的悲剧,早已超越了“养犬纠纷”的范畴。

当狗主人抛出“你命不如狗值钱”的狂言,

当政协委员身份成为漠视规则的底气,

当上门打砸取代理性沟通,

这场悲剧的根源便清晰可见——不是狗的失控,而是人的嚣张,是仗势欺人催生的必然恶果

▲狗咬人,本可小事化了。

事件的起因并不复杂。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二下午,申家儿子申某浩在走亲访友后回家,路过邻居郭家门口时,被郭家拴在公共空地上的狗连咬两口。申某浩气愤之下将狗摔死 。

从法律角度看,狗咬人属于民事侵权,狗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而申家在事发后主动上门说明情况,甚至报警求助,表现出理性处理纠纷的意愿 。如果郭家能秉持平等、理性的态度协商解决,这场悲剧本可避免。

▲仗势欺人,纠纷迅速升级。

然而,郭家的反应却令人震惊。狗主人郭勇刚的妻子赵某晖,虽是当地政协委员,但在事件中表现出极强的控制欲与报复心态。不仅拒绝赔偿医药费,反而嘲讽孩子“不如狗金贵”,面对民警调解,她拒绝沟通,甚至扬言“你们派出所能给我要个钱?我晚上自己处理!”

当晚,赵某晖纠集9名亲友,携带铁锹、棍棒等工具,强行踹开申家大门,砸碎窗户,闯入院内围攻申红良一家 。据邻居监控和申家陈述,这伙人高喊“人不如狗值钱”“今晚弄死你们”,对申红良围殴致其鼻骨骨折,将其逼至墙角 。

这不是“讨说法”,而是赤裸裸的以势压人,是赤裸裸的霸权宣示。

▲“反杀”发生,是自卫还是过当?

在多人围殴、家中被砸、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威胁的情况下,申红良捡起窗台上的刀挥舞反击,最终造成郭勇刚死亡、三人受伤 。

检察机关认为申红良属于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而辩护律师则坚称其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不应负刑责 。

无论法院最终如何判决,公众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申家。原因无他——在一个普通人面对“带人砸门、围殴家人”的极端暴力时,法律是否还能要求他“冷静克制”?

▲郭家事后态度转变:仗势欺人本质的大暴露。

案发初期,郭家叫嚣索赔百万,甚至威胁办案人员。可随着事件发酵、自身过错逐渐清晰,又突然“大度”接受判决。

这种前后矛盾的表现,恰恰暴露了其“仗势欺人”的本质:能靠身份地位压服对方时便嚣张跋扈,当发现理亏难掩、特权失效时,便试图用“息事宁人”掩盖过往的霸道。

其家属“就砸了一块玻璃,不该要我哥的命”的辩解,更是将这种特权思维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他们眼中,自己的暴力挑衅只是“小事”,他人的反抗自卫却成了“罪过”,全然无视申家在门窗被砸、人身受辱时的恐惧与绝望。

▲案件背后:权力失衡与基层治理失灵。

这起悲剧的深层根源,是权力与资源的不对等。

郭家不仅经济条件优越,更有政协委员身份加持,在当地拥有较强话语权 。而申家虽无显赫背景,却试图通过报警、沟通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结果却被无视、被羞辱,最终被迫以暴制暴。

更令人担忧的是,基层治理机制在此事件中几乎失灵。

报警后警方未能有效调解,郭家公然组织暴力行动,却未受到及时制止。

这不仅让受害者失去对制度的信任,也让“以势压人”的恶行有了生存空间。

▲别再让“狗命”比人命更值钱,更不能让“有势者”肆意践踏他人尊严与安全。。

“山西狗咬人反杀案”不仅是一桩刑事案件,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某些地方权贵傲慢、基层失序、法治不彰的现实。

我们不能让“狗命”比人命更值钱,更不能让“有势者”肆意践踏他人尊严与安全。唯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惩暴力滋事者,才能真正避免下一个“申红良”被逼到墙角。

这不仅是为申家讨公道,更是为每一个普通人守护正义与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