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再婚后去世,儿子手里的遗嘱被判无效,原因很典型!

发布时间:2025-05-31 20:17  浏览量:3

男子再婚后去世,儿子手里的遗嘱被判无效,原因很典型,介绍一个北京海淀法院的案子。

钱大爷与孙阿姨于1985年登记结婚,两人都是再婚,2022年钱大爷去世,这婚姻有37年不算短,两人在婚姻期间买了套房。钱大爷去世后,孙阿姨和钱大爷与前妻生的儿子小钱因为继承问题发生纠纷。

孙阿姨主张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她和小钱也不存在抚养关系,要求按法定继承处理相关遗产。小钱称自己有钱大爷的代书遗嘱,遗嘱中写到“本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某号的房屋和本人名下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银行存款等,所有遗产都由本人的儿子小钱继承”。遗嘱中有两个见证人钱某甲、钱某乙,落款时间是2022年12月26日。

审理中钱某甲、钱某乙出庭作证,称是钱大爷同村村民,遗嘱是由钱大爷陈述,小钱书写,写完后念给钱大爷听,钱大爷表示认可,但因为手没有劲不能写字,自己按了手印;二人作为见证人分别签名并按手印。

根据上述见证人的证言,懂法的人应该知道遗嘱有什么问题了,不知道的就需要多学习了。因为按《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实践中,很多代书遗嘱都是由于见证人不合格导致无效的,按法律规定“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做见证人”,本案钱某甲和钱某乙作为老钱的同村村民,可以当见证人,但遗嘱应该由见证人之一代写,而这遗嘱是由小钱写的。仅凭小钱作为继承人来代书遗嘱这一点,这遗嘱就无效了。

除此之外,这份遗嘱还有另外一个争议点,见证人称钱大爷因为手没有劲不能写字,自己按了手印,这案子如果是由合格的见证人代书的,老钱按手印但没签字的问题也是一争议点,正常情况下代书遗嘱要求立嘱人本人签字,这么规定也是多一个角度确保遗嘱是本人的真实意思。现实中只按手印没签字的案子,有判有效也有判无效的,法官还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但本案法官就不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了,直接以小钱代书遗嘱为由认定遗嘱无效,判决钱大爷的一半份额,由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为什么本案小钱要参与代书?不知道是老钱和小钱以及见证人都不懂法,还是遗嘱根本不是老钱的意思,而是小钱串通钱某甲钱某乙做的,然后找机会按了老钱的手印。大家觉得哪种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