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张某(女,1985年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公告速来登记…
发布时间:2025-05-16 01:36 浏览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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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
关于办理20250112张某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已于2025年2月11日对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女,1985年生,荆门人,曾在荆门市东宝区中天街经营童鞋店、某购物广场经营服装店)在荆门市东宝区以黄金投资等方式为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全面收集证据,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相关事项
请各位集资参与人在2025年6月15日前到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接报案中心(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88号)进行信息核对。
二、登记所需资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合同、协议及附件、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截图、宣传资料等。
三、注意事项
1.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审理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登记,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公告期(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及异议期(公告期满15日内)结束前未到登记地点登记,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叶警官,联系电话:13986995658;
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724—8881851。
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