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中如何正确表达情绪
发布时间:2025-06-06 09:04 浏览量:1
最近,代理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再审案。第一次见面沟通案情时,我问当事人一审、二审本人不出庭的原因,当事人说一审时法院打电话误认为是诈骗电话,于是没有出庭,一审败诉后,委托律师上诉。我问二审为什么不出庭,当事人说律师担心其身体健康建议不让出庭。结果,二审也输了。
本案已申请再审,当事人承诺:“为了中国法治事业,胜诉后拿出一百万做公益事业。”这是大誓愿,我相信当事人至诚之心一定会换来好的结果。
暂且不论一审、二审裁判结果正确与否,二审诉讼律师存在致命的诉讼策略错误。当事人本人是否应当出庭以及在庭审中是否应当有情绪,如有,应当如何正确表达的问题。
根据近三四年实践与观察,我发现一个现象,不应该败诉而败诉了的案件,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一本正经的配合法官走流程。
在我代理的大部分民事案件中,原则上建议当事人本人出庭,让法官感受到自己的委屈、愤怒、无助、痛苦等情绪,充分表达自己的合法合理的诉求,从而让法官关注到案卷材料之外的信息,然后再回到案件事实本身,也就是在天理、人情与法律之间发现事实真相。
在一起民间借贷二审案件中,我方申请对方当事人出庭,但对方当事人拒不出庭,委托人针对对方诉讼代理人当庭虚假陈述表现很激动,主审法官说:“你激动什么啊,你不就是想胜诉吗?”委托人说:“我不仅要胜诉,而且还要公正的判决。”在我方强烈的要求下,法官不得不给对方诉讼代理人释明当事人本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支持了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
当然,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行为艺术,甚至认为是扰乱法庭秩序,这就涉及到如何正确表达情绪的问题。一般在开庭前、开庭后,这个时候适当表达情绪,不存在扰乱法庭秩序的问题。在庭审中,在尊重法官指挥权和法庭纪律的前提下,可以用我们的态度以及其他方式正确表达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