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25-06-11 13:45  浏览量:2

一、综合

2024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47.00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646.50万人,专任教师1885.10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3]92.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4]95.9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5]92.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0.80%。

二、学前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25.33万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6]22.10万所,占全国幼儿园的87.26%。

全国共有学前教育在园幼儿[7]3583.99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283.19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的91.61%。

全国共有学前教育专任教师[8]283.19万人,专任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比例94.56%。

三、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18.84万所。义务教育阶段[10]招生3465.39万人,在校生15970.54万人,专任教师1073.89万人。

(一)小学[11]

全国共有普通小学13.63万所。另有不计校数小学教学点5.22万个。

全国小学招生1616.63万人,在校生10584.37万人,毕业生1857.27万人。

全国共有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2]659.01万人,生师比16.06: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3]99.99%,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81.35%。

全国普通小学共有校舍90759.62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14]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4.50%,体育器械97.47%,音乐器材97.25%,美术器材97.21%,数学自然实验仪器96.91%。

全国小学阶段教育共有班数274.05万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1.76万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64%;66人以上的超大班538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02%。

(二)初中[15]

全国共有初中5.21万所(含职业初中4所)。

全国初中招生1848.75万人,在校生5386.16万人,毕业生1698.24万人。

全国共有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6]414.88万人,生师比12.98: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7%,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4.19%。

全国初中学校共有校舍84491.92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5.84%,体育器械98.12%,音乐器材97.90%,美术器材97.89%,理科实验仪器97.54%。

全国初中共有班数116.34万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10459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90%。其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374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03%。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7]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08.83万人,在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3.81万人,在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05.02万人。

四、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396所。

全国共招收各种形式[18]的特殊教育学生15.82万人,在校生91.59万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34.54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37.71%。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9]8.13万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一)普通高中[20]

全国共有普通高中学校1.58万所。

全国普通高中招生1036.20万人,在校生2922.28万人,毕业生890.99万人。

全国共有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21]230.18万人,生师比12.70: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37%。

全国普通高中学校共有校舍74139.79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4.92%,体育器械96.95%,音乐器材96.47%,美术器材96.59%,理科实验仪器96.76%。

(二)中等职业教育[22]

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6862所。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3]418.33万人,在校学生1229.33万人,毕业生415.55万人。

全国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24]72.94万人,生师比16.85: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6.98%;“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7.20%。

六、高等教育

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119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57所(含独立学院154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51所,高职(专科)学校1562所,成人高等学校249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233所。

全国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25]4846.00万人。普通本科学校校均规模[26]17428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校均规模18362人,高职(专科)学校校均规模10275人。

普通本科招生489.97万人,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87.40万人。职业本科招生10.96万人,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4.41万人。高职(专科)招生567.94万人(不含五年制高职转入专科招生60.22万人)。

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有在校生3891.26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2085.91万人,职业本科在校生40.68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1764.66万人。

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有毕业生1059.38万人。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511.96万人,职业本科毕业生7.00万人,高职(专科)毕业生540.43万人。

全国共招收研究生135.68万人。其中,招收博士生17.11万人,硕士生118.57万人。在学研究生409.54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67.63万人,在学硕士生341.92万人。毕业研究生108.36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9.72万人,毕业硕士生98.64万人。

全国共招收成人本专科361.91万人,在校生942.60万人,毕业生416.21万人。招收网络本专科150.00万人,在校生600.27万人,毕业生264.87万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538.48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44.35万人。

全国共有高等教育专任教师[27]216.35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38.76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4.53万人,高职(专科)学校71.70万人,成人高等学校1.35万人。普通本科学校生师比[28]17.14:1,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生师比16.94:1、高职(专科)学校生师比18.49:1。

普通、职业高校校舍建筑面积[29]125089.52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55.68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8.90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19872.14元。

七、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5.28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32.52%。在校生4621.59万人,占全国各级各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16.13%。其中:

民办幼儿园13.55万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比例53.48%;在园幼儿1508.00万人,占全国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的比例42.08%。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576所,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比例5.08%;在校生1105.95万人(含政府购买学位514.86万人),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比例3.70%(不含政府购买学位)。

民办普通高中4819所,占全国普通高中总数的比例30.59%;在校生588.49万人,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20.14%。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100所,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比例30.60%;在校生244.18万人,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19.86%。

民办高校803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比例25.75%。其中,普通本科学校388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3所,高职(专科)学校390所,成人高等学校2所。民办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1052.24万人,占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的比例27.04%。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军事院校和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不考虑年龄)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不考虑年龄)占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6].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7].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幼儿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8].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10].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11].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

[12].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4].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5].初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学生。

[16].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8].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19].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其他普通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0].普通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1].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23].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

[24].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5].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科、职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26].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包含普通本科、职业本科和高职(专科)在校生,不包含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

[27].高等教育专任教师是指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承担高等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8].高等教育学校生师比,是指折合在校生与专任教师之比。不包括高等教育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学生和专任教师。

[29].校舍建筑面积、占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包含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