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来了!扩大提取范围,直系亲属可用

发布时间:2025-07-07 22:55  浏览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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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支持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


7月3日,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于2025年7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适用对象

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贷款额度 

对南宁市A、B类人才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C类人才购建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2倍

D、E类人才购建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5倍


三、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关于高层次人才购建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指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在南宁市拟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内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建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放宽缴存及计算限制

高层次人才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无需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可贷额度时不与其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挂钩。


山东聊城:公积金政策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60万


7月3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扩大提取对象范围


符合聊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购房首付款提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提取对象范围由购房人(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扩大至购房人(产权人)本人、配偶及购房人(产权人)的父母和子女


二、提高贷款额度


1.加大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力度


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调整为提高30万元


即单、双方缴存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90万元、110万元


2.多项支持政策叠加使用


在原单、双方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80万的基础上,购买现房提高10万元、多子女家庭提高30万元、购买新建装配式或高品质住宅提高20万元及新引进人才提高20万元四项支持政策可叠加使用


调整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30万元提高至160万元


福建莆田: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


7月2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增加“提前部分还款后,月还款额不变,期限缩短。”业务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后,可以选择保持月还金额不变,期限缩短。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即可,无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二、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省内自有产权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电梯更新改造中实际分摊的自筹部分费用(不包括政府补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职工办理提取时,无需提供“关于加装电梯建筑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单”,其他参照“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四川乐山: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


7月3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取消在重庆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地、户籍地限制

以房屋购买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备案时间在该文件发布之日之后的,可以享受以上政策。


湖北黄冈:公积金三项调整,大病医疗可提取


6月30日,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通知》。政策执行期暂定一年,即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一、增加住房公积金适老化提取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父母一方满60周岁,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取总额不超过5万元


二、增加大病提取情形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的,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差额部分。


三、放宽购房提取和贷款时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2022年7月1日以后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辽宁沈阳:7月1日起,优化6项政策措施


6月27日,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7月1日起优化6项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



一、延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期限


将2024年11月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扩大“商转公”贷款政策支持范围


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可将已偿还5年(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在沈缴存公积金办理“商转公”贷款仍实行微信公众号预约制,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从2025年7月11日起可在“盛金办”小程序办理“商转公”贷款预约,并按约定时间、地点办理业务。


三、加大高品质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认定新建高品质住宅的,贷款上限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4倍


四、上调贷款额度计算中账户余额倍数


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中的账户余额倍数由22倍调整为25倍。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余额倍数按照有关规定同步上调。


五、延长提取付首付政策执行期限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购房时限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办理时限由2025年8月31日延长至2027年2月28日


六、实施毕业生开户补贴激励


驻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4~2026年的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沈就业创业,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费满六个月以上,给予500元/人的开户补贴。


开户补贴政策自7月1日起执行。本年1月1日以后新设立灵活就业账户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也可申领开户补贴。开户补贴申领时段为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湖南衡阳:全省首次推出,购买车库(位)可提取公积金


6月27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主要优化内容如下: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个人或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对二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落户或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即90万×1.3=117万元)


对衡阳市高层次人才、三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50%(即90万×1.5=135万元)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在衡阳市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购买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高品质绿色建造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可再上浮10%


二、取消贷款次数限制


缴存职工家庭(含非本市缴存职工)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凭近两年内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三、调增多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


无房多孩缴存职工家庭调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二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调增至1200元/月,三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调增至1400元/月


四、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同一小区车库(位)


缴存职工在衡阳市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在办理购买上述车库(位)合同备案或者车库(位)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后24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车库(位)价款。


五、支持直系亲属购房提取


缴存职工的父母或成年子女购买衡阳市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以购房人家庭为单位计算房屋套数,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