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25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0 02:04 浏览量:7
2025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适龄青年及时了解征兵政策、规定和具体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及新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体重:男青年17.5<BMI<30;女青年17<BMI<24(BMI即身体质量指数,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的平方)。
三、时间安排
男青年:下半年征集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至 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青年:下半年征集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日 至 2025年8月10日24时。
四、报名程序
方法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男兵在应征报名之前,要先完成兵役登记。
2.进入“应征报名(男兵)/(女兵)”页面,认真阅读报名时间及参军政策说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宁夏中卫征兵”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选择“男兵报名”/“女兵报名”,直通全国征兵网报名页面。
3.在“应征报名(男兵)/(女兵)”网页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4.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5.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方法三:现场报名
应征青年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或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
五、政策保障
(一)尊崇优待
1、挂牌慰问:沙坡头区为入伍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重大节日安排慰问。
2、免费乘车:持军警卡、双拥卡免费乘坐公交车。
3、免费游览:免费游览自治区内旅游景区、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4、税收优惠: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0.96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优先服务: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和长途客运、金融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二)入伍发展
6、士兵提干:全日制本科以上,所学专业为军队建设急需的,担任过建制班班长半年以上的大学生士兵,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
7、报考军校: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历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
8、选取军士:大学毕业生优先选取军士,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首次选取为军士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军士有关规定授予军士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三)复学升学
9、复学(入学)转专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本人提出调整专业申请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以及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10、免修部分课程:退役复学或入学,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国防教育类、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11、考试升学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自治区区属院校的总分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奖励,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2、专升本免试: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和普通本科,入读普通本科实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
(四)经济补助
13、国家实行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教育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研究生不超过2.5万元(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按本科四年学制计算,补偿、减免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最高为8万元。另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还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0.37万元。
14、军队发放津贴和退役补助:征集入伍后,义务兵阶段按月发放津贴,以内陆地区部队为例,每月平均标准约为1160元,到边疆、高原及艰苦地区服役,津贴标准再提高2-3倍。此外,退役时发放一次性退役金,约为1.4万元。
15、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2022年开始,自治区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基础标准统一为每人4.216万元,大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增发0.75万元(自治区增发0.5万元,中卫市增发0.25万元)。从2021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每人每年2.2万元定额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对赴新疆、西藏等高原地区部队服役的高原兵每人每年增发1万元,大学本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0.8万元,大学专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0.6万元。
(五)就业创业
16、安排工作:军士服役期满12年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7、国企定向招录:自治区内大型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每年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不少于5%的工作岗位安置退役士兵。中卫市各县(区)属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优先从本辖区内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招聘。
18、报考定向公务员: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大学生村官等“三项目”人员共享15%的自治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考计划。
19、提供创业小额贷款:中卫市各县(区)符合自主创业的退伍军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每人可向市就业创业中心或当地人社局申请不超过 20 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退伍大学生可申请不超过 30 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均不超过 3年。各县(区)略有差异,详情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
(六)自主创业
20、提供教育培训条件:对退役士兵免费提供1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指导。
六、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征兵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依法给予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对单位及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罚。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举报方式
1.咨询方式。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咨询,也可现场或电话咨询县征兵办公室、基层武装部工作人员。
2.举报方式。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举报反映问题,也可通过县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举报邮箱、电话和廉洁征兵监督员举报反映问题。
报名参军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反映。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