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恶还是本善?
发布时间:2025-07-10 10:31 浏览量:6
人性是恶的,但不能就说一定会一直恶下去,就不能变好,恶可以变成善,可以伪装成善。可以接受教育改变恶,那结果也是好的,有些人会说了,那么人本身是恶的,为什么会要改变成善呢, 为什么会产出善,因为就是恶恶的制衡。有了恶,人们知道了恶为什么不好?哪里不好,所以才要向善,改善,有了恶了那个某个事情的善才能成为善,本恶才能体现善的珍贵,正因为本恶 人才要善,才有向善的空间,人本身就是修行,这个是必然的,善是不可能变成恶的,如果真的人性本善,社会就不会有人作恶多端,如果善变成恶了,那他就不是真的善,人类的目标就是人性本恶,但向善寻善
人性既不是本善,也不是本恶,人性是复杂的,关键是制度。
有人说,古往今来,国家的稳定,社会的治理,无论多么复杂,最后无非是围绕着如何应对人性的复杂性而展开。
韩非子主张以“刑”与“罚”震慑人心,孟子则相信人性本善,倡导以德化人。
前者洞察人性之中的卑劣,畏威而不畏德,媚强而凌善,想用刑罚威慑,用制度钳制,用君主的绝对权威压制臣民:也就是想利用人的恐怖心理维持铁桶地秩序。
后者则试图点亮人性的善意之光,却缺少有效的机制,当人困于生计时,空有道德的说教也难以让人心悦。到了明朝时,《孟子》更是被统治者删减不少,自身难保。“
而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单纯依靠恐惧与暴力,或许能换来一时的服从,却难以赢得持久的秩序。
制度塑造人性,和协的社会,好的制度,不在于激发人性的黑暗面,而在于点亮人心中的善,让人发自内心的遵守自律。“
一、制度塑造人
若没有规训和秩序,丛林社会中,每一个人其实都不过像是霍布斯笔下的“裸人”,“人对人是狼”的状态中,自私、谨慎,为求生计,不择手段。“
现代社会之所以能有序,是因为制度将一个个原子化的个体塑造成“公民”--拥有权利、承担义务,并愿意参与公共生活的人。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骨架,而人性则是它的血肉。“
我们不能指望骨架之坚便能承载腐败的血肉,也不能怪人性之恶拖垮了制度,而是应思考制度激活的是人性中的哪一面。
历史上的专治统治,为了皇权稳固,利用资源垄断、鼓励彼此告密、武力恐吓等,塑造恐惧顺从,而非自我的约束。
一个良好制度的存在,不是为了控制人,而是要激发人内心的责任感,让人“愿意”做一个守法之人,而不是“不得不”遵守。“
二、制度的初衷与变异
权力是制度的动力源与作用对象,制度是权力的规则化与控权装置。二者互为表里,无权力则制度虚置,无制度则权力失控。
良性互动关键在于:通过法治化、民主化的制度设计,既保障权力效能,又防范其越界。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说:“把权威赋予人等于引狼入室,因为欲望具有兽性,纵然最优秀者,一旦大权在握,总倾向于被欲望的激情所腐蚀。故……法律是排除了激情的理性,因而它比个人更可取”。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这是永恒不变的经验。”
当制度本身缺少权力的制衡,就容易纵容人性之恶;所以,阿克顿勋爵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因此,再善良的人,一旦置于无监督的体制之中,也可能作恶。
中国古代制度设计偏重“人治”,权力中心化,一方面依赖圣君清官,一方面又防小人庸吏,因此不得不层层设限。
制度变成了封印人性的锁链,而不是释放其善的土壤。
现代的宪政与法治设计,强调的是制度制衡和权责对等,人不是制度的奴隶,而是其主人。
这种框架允许错误,但不纵容堕落;它不能制造完人,但能防止恶人无法无天。
三、恐惧、善制、秩序
从秦朝的严刑峻法,到纳粹的恐怖高压,古今中外的历史早已证明,靠恐惧建立的社会,可能一时风平浪静,但暗流汹涌,越是高压,越容易使人性变得扭曲。
凡事都要监控、防范、处罚的高压之下,容易使人们表面服从,内心抗拒;公开沉默,私下反叛。
真正具有生命力的制度,是能让人“自愿”参与的。在北欧一些国家,人们缴纳高额税收并无多大怨言,是因为他们知道这笔钱确实转化成了公共服务、公平教育与集体福利。
制度让人信任,而不是让人惧怕。
它的根本目标,既不是用来惩罚所有可能作恶的人,也不是臆想每个个体都高尚纯良。
它的真正价值,在于设计出“让恶难以施展”的结构,同时“让善成为低成本”的选择。
同样的一个制度,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到底激发的是人性中的“狼”还是“人”,往往取决于我们赋予它何种价值导向。
四、我们该追求怎样的制度?
我们追求的制度,应该不是“驯化人”,而是“唤醒人”。
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可能应该是:
人人可以依法维权,而非习于忍受;“
人人在拥有权利的同时,也懂得责任;
管理者不过是规则的执行者,而非恩赐生活的主宰;“
制度的文明程度,不在于它惩罚得多狠,而在于它是否激发了良善的行为,不是靠恐惧让人服从,而是靠信任让人选择善良。
- 上一篇:高考后留学瑞士酒店管理专业申请攻略
- 下一篇:玩钱币,不要轻易介入别人的交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