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如何让法官更上心?

发布时间:2025-07-12 07:30  浏览量:2

在执行案件的推进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急切地期望案件能够高效解决,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最近与一位法官朋友深入交流执行案办理时,得到了一个颇具价值的观点:要让法官对执行案件更用心,当事人亲自积极催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法 。

在日常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很多律师都会主动去催问案件进展。但从法官的角度来看,当事人亲自催问往往能起到更显著的效果。律师催问时,法官可能会凭借专业的流程话术,如 “案件要走相应程序,当前法院存在人手不足、执行条件有限等客观情况”,轻易地将律师 “打发”。而且,律师受职业规范和素养的约束,在催问时难以充分表达出当事人那种急切、无奈、不解、愤怒等复杂情绪,整个节奏容易被法官掌控,对法官心理产生的催促作用相对有限。

当事人亲自催问法官时,情况则大不相同。当事人往往不太了解执行案件的复杂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他们更多地是基于自身权益未得到实现的焦急。他们会提出诸如 “查到财产没有?”“为什么不可以去他家找人?”“为什么要我自己找人?”“为什么不可执行他家人的财产?”“为什么不拘留人?” 等一系列直击问题核心的疑问。

这些问题虽然有些可能在法律和实践中存在诸多限制,但当事人的追问会促使法官进行详细的释法说理。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可能会因为解释得口干舌燥而产生不耐烦的情绪,但这种情绪也可能会转化为一种紧迫感,让法官意识到这个案子的当事人 “不好对付”,如果有条件执行,最好赶紧想办法解决,以免继续被频繁追问。这种看似有点 “闹” 的催促方式,其核心目的是让法官对案件更加上心。毕竟法官手头同时办理的案件众多,用心对待和普通处理的效果必然存在巨大差异。

以拘人这一执行手段为例,不同法官的处理方式可能截然不同。有些法官要求当事人找好人并通知他,才会赶过去控制被执行人。但实际操作中,找人本就困难重重,找到的时间可能并非法官上班时间,即便找到了人,也可能面临联系不上法官或者法官不予回应的情况。而如果法官真正想解决这个问题,即便不是上班时间,也会积极前往,并且能够及时响应当事人的需求,甚至还能协调公安机关帮忙找人。同样,法院的执行查控系统虽然能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情况,但一次查询只能反映当时的状态。如果法官能够多上点心,多进行几次查控,就有可能发现被执行人新开户的账户,或者出现轮候查封 / 冻结的惊喜结果,从而为案件执行带来新的转机。

当然,需要明确的是,当事人亲自催问案件办理情况,主要作用在于引起法官对案件的重视,促使法官在工作安排上对该案件投入更多精力。而在案件的技术层面和调查工作方面,专业的律师依然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从专业角度为案件执行提供有力支持,比如协助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制定合理的执行策略、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等。并且,如果案件本身确实没有执行空间,例如被执行人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不存在其他可执行的情形,那么无论当事人如何催促,最终可能也难以实现执行目的。

所以,给广大当事人的建议是,即便已经聘请了律师,也不要完全当甩手掌柜。时不时地主动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与律师紧密配合,积极参与到案件执行过程中,这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法官更加重视案件,也能让自己及时了解案件动态,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当事人与律师的协同努力,为执行案件的顺利推进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争取实现最佳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