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法院2025年典型案例(九)—神木市法院:从“执行难”到“事了人和” 五把利剑破局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5-08-25 17:10 浏览量:1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19年,袁某因资金周转分四次向李某借款87000元,每次均出具了借条、并约定月利率为2%。借款后,袁某未按约定还本付息,故李某将袁某起诉至榆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经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由袁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人民币87000元及利息。由于袁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在榆阳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执行情况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榆阳区人民法院主持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按月每个月向申请人支付1500元,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工资卡,将案件终结执行。榆阳区人民法院共计执行到位63400元后,被执行人未能按和解协议继续履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中院的统一安排下,榆阳区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至神木市人民法院交叉执行。执行干警李艳接手案件后,及时进行了充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工资卡尚在冻结中,第一时间将该工资卡予以续冻,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冻结银行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保证案件执行程序与榆阳区人民法院有序衔接。经与申请人初谈,了解到申请人要求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并由被执行人袁某承担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在约谈被执行人时,了解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系同事关系且均在榆阳区工作,被执行人袁某有意向偿还借款本金,请求申请人放弃利息的诉求。执行干警综合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履行能力及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故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引导双方以平和的心态表达诉求和意见。经过执行干警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程序,说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给申请人做工作,说明和解可以更快实现部分权益,避免执行风险,最终申请人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
经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重塑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同事信任,双方一致同意由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偿还申请人本金及利息共计50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他请求,本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严格落实跨区域交叉执行部署,从案件移送的无缝衔接,到执行措施的有序接力,再到执行思路的协同迭代。本案中,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工作地均在榆阳区,榆阳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至神木市法院交叉执行,充分避免了“人熟地熟”干扰案件,从源头上切断人情干扰条,以物理距离阻隔不当影响,保障执行公正。为破解“地方保护壁垒”等顽疾提供了样本。神木市法院今后将把交叉执行作为破解“执行难”、强化监督制约的重要抓手,引导干警深刻理解其价值。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感落实工作,以司法实践传递“纠纷解决不止于权益兑现,更关乎社会关系和谐重构”的治理逻辑。提升执行质效,彰显司法权威,增强群众信任。
本案通过联动协作破除了地域壁垒,有效防范了人情干扰,是神木市法院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创新运用“五把利剑”攻坚执行难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交叉执行改革,以“五把利剑”为指引,切实解决执行难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神木法院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