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性,为何默认“一对一”?

发布时间:2025-09-07 15:15  浏览量:1

我们如今都默认,爱情和婚姻就该是两个人的事,一对一,天经地义。倘若有人打破这个规矩,便会被贴上不道德的标签。可这种一对一的模式,真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吗?它究竟从何而来?我们又是否必须被它束缚?

十七世纪三十年代,一位名叫LeJeune的法国传教士踏上了北美的土地,准备向印第安人传播上帝的福音。他却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了。当地的巫师告诉他,部落里的女人们都爱他。传教士试图用法国人的道德观去纠正他,说一个女人爱丈夫以外的男人是奇耻大辱,甚至让他无法确定自己的儿子是否亲生。那位巫师的回答却如醍醐灌顶,他说,你们法国人只爱自己的孩子,而我们爱部落里所有的孩子。这番话,像一记耳光,打在了传教士的脸上,也打在了我们习以为常的观念上。这难道不是一种更广阔的爱吗?为何我们非要将情感圈定在一个小小的围城里?

无独有偶,在中国摩梭族的纪录片里,一个男孩由三个姐妹共同抚养长大。直到中学老师发下一张表格,要求填写父母姓名,他才恍然大悟,去问三个妈妈,谁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这个故事同样令人深思。血缘,这个在我们看来至关重要、划分亲疏远近的标尺,在另一种文化里,竟显得如此淡然。孩子的抚养,成了一种集体的责任,而非某个家庭的私有财产。

这两个看似遥远的故事,其实指向了一个共同的核心:我们对亲密关系的理解,早已被“财产”的逻辑悄然渗透。我们习惯说“我的妻子”、“我的丈夫”、“我的孩子”,这个“我的”背后,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排他性。爱情,成了一种专属的占有物,不容他人觊觎。这种观念究竟是如何形成的?这就要追溯到一位名叫洛克的英国哲学家身上。他的思想,如同空气一般,无形中塑造了我们今天的世界。

洛克提出了一个影响深远的观点:财产权是人的自然权利。他认为,人要生存,就必须占有某些东西,比如食物。这种占有的必要性,本身就构成了财产权的正当性。更进一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改造了自然,比如开垦了一片荒地,那么这片土地以及它结出的果实,就理所当然地属于劳动者。你的身体,你的双手,你付出的汗水,都将原本属于大家的东西,变成了“你的”东西。这个逻辑听起来似乎无懈可击,它告诉我们,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当我们把这个逻辑套用到情感关系上,一切就变得清晰起来。我们投入了时间、精力、情感去“经营”一段关系,去“改造”一个伴侣,这段关系、这个人,似乎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我们的“私有财产”。我们害怕失去,恐惧被分享,因为那无异于自己的财产被侵犯。于是,专一”被拔高到了道德的高度,而任何偏离一对一模式的行为,都被视为一种“盗窃”。我们真的爱的是那个人本身,还是爱那个被我们打上“专属”烙印的“所有物”?

这种根深蒂固的财产式思维,让我们在亲密关系中充满了算计和焦虑。我们衡量付出,计较得失,用忠诚的枷锁锁住彼此,美其名曰“责任”与“承诺”。我们是否想过,这种模式或许并非人性的唯一选择,而只是特定历史阶段、特定社会制度下的产物?当我们将爱视为一种可以占有的财产时,我们是否也失去了爱的本质——那种流动的、包容的、不设限的联结?

说到底,一对一的模式并非金科玉律。它更像是一副我们自愿戴上的有色眼镜,让我们只能看到情感的单一形态。跳出这副眼镜,我们会发现,关于爱与性的可能性,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丰富和宽广。是时候反思,我们追求的,究竟是爱的自由,还是占有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