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阜南县教育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1 18:23  浏览量:3

阜南县2025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阜阳市教育局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阜南县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阜南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阜南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阜南县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四)持有有效期内阜南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阜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5日-26日17时。

三、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阜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阜南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阜南县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请申请人员关注阜南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公告发布网址:阜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unan.gov.cn /)。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查询网址: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特别提示* 1.照片上传近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不得上传生活照、美颜照、大头照等。

2.个人简历务必从初、高中据实填写至现阶段,不要间断。

3.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网报时一定要留意系统否核验通过。

(二)集中体检安排

符合在阜南县申请认定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将《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正反面打印,持纸质版体检表到阜南县人民医院城北新区体检中心(王化路与龙泉路东北交叉口)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体检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分学科、分时段进行现场确认。

10月14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

10月15日:小学其他学科、初中学段

10月16日:幼儿园

(2)确认地点

阜南县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教育综合窗口。乘3路、7路公交车可到达。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2)户口簿原件,或阜南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阜南县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提交申请地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六个月以内免冠正面 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网报填写或现场确认时登记的邮寄信息,将通过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申请人,申请人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中;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未登记邮寄信息的,需按照阜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要求,按时到阜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东三楼教育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当地教育局,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教育局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各地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阜南县教育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