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3 02:11 浏览量:1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9月11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熊钰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25年9月1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秘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废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所聘期已满,且天健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拟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天健所进行沟通确认。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慧霞,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余文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合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2024年10月收到自律组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所聘期已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拟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对天健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基于对致同所的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实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的工作能力及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的充分考量,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因此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改、废止。目前公司已取消监事会并已修改《公司章程》。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废止部分治理制度。
二、本次制定、修订和废止的制度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9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登记:
1) 若为股东本人参会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如有);
2) 若为受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如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参会登记:
1) 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会则应提供参会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材料扫描件。电子邮件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持上述登记材料签到,未列明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
(二) 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9:00-11:00,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与联络方式: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联系邮箱:info@techmation.com.cn
联系人:刘沸艳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