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员工私自不加班,罚款100元”说起
发布时间:2025-09-13 07:05 浏览量:1
据9月10日光明网报道,近日,广东东莞一公司发布通告称,员工房某未经主管同意,私自不加班,多次沟通仍拒不配合,给予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尽管当地有关部门已约谈企业责任人,涉事公司也撤销了对员工的处罚,但这一事件所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却不是一纸撤销通知所能消弭。
什么叫私自不加班?
到点上班,到点下班,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在习惯了违法经营的企业却成为了一种不正常的行为!
这是多么荒唐的一件事?
1,权比法大,管理者颠倒黑白,对法律的无知和漠视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企业将员工拒绝加班的正当行为定义为“违规”,暴露了企业管理者对劳动法规的漠视与无知。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员工拒绝未经协商的强制加班,这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合理抵制。周双休8小时工作制,这是法定的工作时间。这个企业让员工上10小时班本来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是,因为员工没有加班,竟然要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什么?
权比法大,员工正常的下班行为却受到了惩罚,在许多企业,违法经营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习惯到把本来是违法行为当作一种正常现象来对待,习惯到用违法的做法对员工正常的作息行为进行处罚!
事件中,该企业让员工每日工作10小时,本身就已涉嫌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却反而将员工正常的下班行为视为“过错”并加以惩罚,这种黑白颠倒的逻辑,令人匪夷所思,其对法律的无知和漠视程度,已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
2,“大家闯红灯不怕”的心理和企业违法成本太低的困境
在交叉路口,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常识。但总有人为了少等几十秒钟的时间,闯红灯。
闯红灯违章这本来是常识,但闯红灯的人多了,大家都不怕了,以至于在绿灯的情况下,过往的车辆因为违章的人太多而不能以正常速度通过路口。
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过马路,碰到被警察抓住是要受到惩罚的;即使没有交警在,但你如果形成了违章习惯,经常性地违章,违章的次数积累多了就可能会出事故,从而受到事故的惩罚;而且如果某个交叉路口经常有闯红灯行为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必然引起交警部门注意,从而加强相应的管理措施,改变那种违章严重状态。
然而,事实上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却很少有人会重视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尤其是劳动用工方面的违法,其面临的“闯红灯”成本和被惩戒的概率,似乎要低得多。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与发现难度大:相较于交通违章的即时性和可见性,企业内部的劳动违法行为往往更为隐蔽,涉及面广,形式多样,劳动监察部门的人力物力有限,难以实现实时、全面的监管覆盖。许多违法行为依赖于劳动者的主动举报。二是劳动者维权成本高、顾虑多:劳动者在面对企业违法行为时,往往因为担心失去工作、遭遇报复、维权程序繁琐、证据难以收集等原因,选择忍气吞声,不敢或不愿轻易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在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三是即使企业的违法行为被查实,其所面临的处罚力度与违法所得(或所节省的成本)相比,常常不成比例,难以形成足够的震慑力。一些企业甚至将罚款视为“经营成本”的一部分,罚了再犯,屡禁不止。四是与此相联系的是地方保护主义与执法尺度不一:有些地方,出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考虑,可能对企业的某些违法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或者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尺度不一、选择性执法,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这种企业违法行为“低代价”或“无代价”的困境,使得一些企业缺乏敬畏法律的动力,敢于铤而走险,甚至将违法用工视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捷径”。长此以往,不仅会损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更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侵蚀社会的公平正义根基,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终也会影响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整体进步。
三,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必须重视并有效地消除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一到经济遇到危机,一说到民营企业经营的困难,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营商环境问题,想到的是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放宽,松绑、放开限制,却没有人强调企业的规范发展的问题,更没有人提及打击企业违法经营的问题。
企业的营商环境不只是由国家的制度和政策决定,企业的自身行为本身就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决定因素。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如果我们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法律观念淡薄,随意侵害员工、供货商和顾客利益,就必然会形成恶劣的营商环境。因此,放纵违法经营,这本身就是造成恶劣的营商环境的根源所在。
要从根本上改变企业“闯红灯”式的违法用工现象,破除“权比法大”的错误观念,需要政府、企业、劳动者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崇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营商环境。
首先,政府监管部门需强化执法力度与普法宣传,有关部门加大对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
其次,企业需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人本意识,主动学习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将合法用工内化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通过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和优化流程来提高效率,而非通过压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合法权益来牟取短期利益。
第三,劳动者要清楚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寻求帮助。健全工会制度,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则是促使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一环。
第四,全社会应营造尊重劳动、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形成“企业违法用工可耻,依法维权光荣”的共识,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
东莞“私自不加班罚款”事件的发生其警示意义深远。它使我们看到了现实企业经营过程中违法经营的严重程度,看到了“权力任性”和企业野蛮生长,看到了法治建设的紧迫性。
怎样才能让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坚实保障,从而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正能量?这不仅是劳动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更是企业是政府和社会各方都需要重视并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